医保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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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保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医保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麻江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份挂牌成立。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在现有条件下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关于报送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材料的通知》(麻法治办通〔2021〕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一)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规范事前公示。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权责清单。二是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所有人员佩戴工作牌,亮明身份进行检查。待领取执法证后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要求。三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官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目前我局未有一起行政执法案件,所以没有执法公示。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虽然目前我局还未开展行政执法,但是局党组还是要求检查人员按照执法程序检查,要求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检查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整个过程按照行政执法进行全程记录,并将现场拍照记录保管好。确保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审核机构的建设,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审核领导小组,设立法制审核员一名,遇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核,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目前我局因未取得执法证,所以未有行政执法案件。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队伍不健全。缺乏行政执法人员,现有的执法人员主要来自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人员,按照医保定点协议进行协议监管,执法队伍的建设尚需整体考虑。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弱,我局刚设立的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都不强,缺乏专业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争取所有干部职工获得行政执法证,强化执法力量,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做好工作分配安排,确保执法工作可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多向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交流学习,借鉴工作思路和方法。多组织一些专门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三)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制定完善相关组织和制度,进一步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添置完善执法没备。做好预算安排,购置执法记录仪、录音笔、录像机等执法过程中必备的设备用品。

第二篇: 医保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2020年,区医疗保障分局根据瓯海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稳步开展并推进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 坚持组织领导,提升法治化水平。一是明责任。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全面坚持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作用。坚持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坚持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切实把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主要工作,对照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目标,将该项工作与医保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建机制。如: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等,进一步完善机关制度汇编,规范财政管理等,在固定资产、平安建设、基金监管和两定机构审核等一系列重大事务上,无一起因不依法办事,而造成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坚持学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把法治建设列入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如: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将学法与执法工作相结合,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带领局全体人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截至目前,班子集体学法共计8次。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结合“医保在你身边”党员志愿宣传服务、“三服务”、驻企走访活动和两定机构检查,联合乡村艺术团巡演和医保政策宣讲团,积极组织党员、巾帼、青年和社会志愿者,进村社、入药店、赴老人周转房等开展普法宣传,以医保力量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让平安建设深入人心,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10余次,受宣传人数2000余人。

  三、坚持民主科学合法决策,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一是民主科学决策。我局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民生政策等重点问题上,继续实行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形成正式文件作为参照执行的依据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可行性、规范性和执行性,做到按规章、按制度办事,以法服人;二是健全民主决策。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整体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截至12月,共正式发文19件;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重点提高机关干部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以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制度规范,提升法治工作效能。一是建立了相关的行政执法制度和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重新梳理,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复核和证件更新等工作。今年,我局未发现行政复议案件纠错情况,未发生行政执法机关有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二是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实地核查,积极配合省、市医保部门的各项检查活动,严肃查处涉嫌违规行为的两定机构及相关人员,落实监管职责。同时,全面落实市医保局两定机构最新协议管理文件精神,受理并完成今年四批次60余家零售药店申报审核。不断加强对辖区医保两定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实现99家医保零售药店检查覆盖率100%。三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积极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坚持依法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把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我局主办、承办的议案、提案、建议反馈满意率100%。四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规定和区政府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及时更新完善其他涉及事项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9条。加强信息报送交流。以办公室等为主要科室,加强对市、区的信息报送、交流工作,促进舆情信息报送、应急信息报送常态化,确保区委区政府在第一时间了解我局的最新动向和相关工作情况。五是积极落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上传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2020年,我局未发生重大失误,并未有造成严重后果并予以问责的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扎实更稳步推进,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学习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局干部职工自主学习仍不够深入、不够细致;普法效果仍不显著,群众对医保政策法规和其他行政法律法规了解不多、不深入。下一步,我局将提前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从进一步加强宣传、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持续推进决策科学民主法制化、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第三篇: 医保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2020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主题,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正确认识和把握面临的新形势,筑牢民生底线,防范化解风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为我区医疗保障部门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现将2020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一是自觉履行法制建设负责制。作为新组建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扩大)和中心组学习会上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局党组多次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医保业务工作。二是及时调整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严格按照“三定”职责和“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互联网+医保”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梳理我局公共服务事项83项、权力清单2项(按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互联网+政务”网上公开要求,已发布85项)。三是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结合。力推行政审批“扁平化”改革,对外服务事项所需材料从原来的74项精简到了41项,精简比例达45%。按照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通过事项标准化梳理、平台系统扩充、线上线下互动的形式。四是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全局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定期开展督促和“回头看”。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一是加强规范性合同文件审查。全年对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公平性审查,清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制定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定了我局2021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在局门户网站和上设置“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专栏。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一是注重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加强风险评估。二是完善内部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局党组集中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为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我局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从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规范、程序入手,在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2021年已采购执法记录设备2台,并报区财政局采购部门备案。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一是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照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权力运行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三是对于医保基金和财务等重大风险点,落实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稽核职责,着力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全面推进重点岗位重点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建立健全局信访工作制度,维护信访秩序,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答办市医保局、区信访联席办转办件、“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民情在线平台等渠道反映的事项。2020年共办理各类信访事项20件,满意率100%。

  二、2020年以来行政执法开展工作情况

  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度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5号令)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细则及稽核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即将出台,故我局尚无行政处罚案例。

  1.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我局共发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单、手册及海报等宣传资料1.5万余份,网络媒体报道4条、网络点击量2500次、发送打击欺诈骗保短信2000条。

  2.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监督检查。一是全年开展专项检查不低于4次。二是开展日常检查:①实地检查工作按照四不两直方式进行,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②利用智能监控、手机远程查房等智能场景监控系统、智能审核系统、进销存监控系统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部门作为2019年新组建的部门,无行政执法证人员,对医疗机构主要以协议监管为主。部分干部法律政策知识缺乏,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职工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职责、规范了解熟悉不够,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注重学习,提高医保系统工作人员的执法素质。进一步完善医保系统各层面的学法制度,利用党建、业务学习时间,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法制培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大幅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二)加强宣传,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关领导干部和医药机构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采取以案说法,以法警示的方式,不断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观念,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机关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实现医保系统行政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使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完善制度,加快建设法治医保建设。一是争取引进法律和财务专业人员提升我局法制审核的专业程度。及时把握中央、省、市的行政执法制度的政策动态。完善我局官网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办公平台。二是稳步推进我区医保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提升医保工作法治建设。

  (四)高压态势抓监管。全年常态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不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管好、用好医保基金,保证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平稳运行。一是运用好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支撑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事中监管转变,加大对医疗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和威慑力度。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定期组织审计、卫健、财政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创新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领域协作联动机制、司法衔接机制等,形成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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