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监督调研报告范文(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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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jiāndū,基本意思是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政治监督调研报告范文(精选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重点课题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实做细一线监督,提升监督工作实效研究”为主题的调研工作。为履行好监督职责,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三年来,厦门一中纪委在市委教育工委和市纪委教育工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契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领全体党员教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引向深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坚持“端正校风师风,促进教育发展”,为我校教育教学的良性发展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促进了我校办学成绩持续辉煌。

  一、开展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党的政治建设的监督。

  坚定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

  1.突出政治监督。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以及教育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重视学习教育。持续兴起“大学习”“大宣讲”新热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要以学懂弄通做实为标尺,长期深入学、融会贯通学,切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兴起学习热潮。坚持思想认识、检视问题、落实整改和组织领导到位,带着责任、带着问题、带着感情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落实整改始终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贯穿到厦门一中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全过程,贯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全过程。坚持高标准推动广大党员教师和干部职工群众自觉坚定地做新思想的学习者、信仰者、践行者。

  (二)做实监督的第一职责,精准有力发挥监督作用。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及时纠正“两个维护”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问题。

  1.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7月27日至8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厦门一中党委开展了巡察,向厦门一中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六个方面26项共32个问题,提出了5条整改意见,学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和问题清单,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政治生态评估整改作为当时头等大事来抓,主动认领任务,坚决落实整改,已通过了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的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任务的督察。

  2.狠抓党的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日常监督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抓好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听取各基层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特别是各支部廉政建设的关键点、风险点和薄弱点以及预防措施保障的分析报告。汇总了全校存在廉政风险的七大风险点:有偿家教、违规购买教辅材料、收受学生和家长的礼金(券)或购物卡、接受家长宴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网上发表不当言论等。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委委员积极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我校党员干部教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3.把纪律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教师管理全过程。

  (1)认真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南峰率先带头,三年来,亲自上党课或廉政教育课累计30节。如2019年度,分别给全校教职工做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廉洁从教清风沐校园》的报告,给全体党员教师分别上了《立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担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重任,为营造良好的“为人民服务”教育环境而履职尽责》、《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把“严”落实到每个支部每位党员》的报告;给纪委委员和各支部纪检委员分别上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坚持做有温度的纪检干部》、《忠诚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政治站位忠诚履行职责》等专题报告。给新入职的教师做了《遵规守纪争做师德高尚的好老师》的报告,给党委党校学员做了《党性修养和尊崇党章》的报告,组织党员教师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党规党纪,不断规范约束党员教师的行为,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通过警示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从2017.01月到2019.12月三年来,开展各类警示教育受教育27605人次,建立完善廉政档案49份(其中中层干部40份,其他敏感岗位人员9份),廉政提醒谈话467人次(其中任前谈话67人次,提醒谈话396人次,含科级以上干部222人次,函询1人次,诫勉3人次)。

  (3)与全校在职党员签订廉洁自律的承诺书。

  (4)立足教育教学主阵地,积极参与构建大宣传格局,把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同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开展正面引领。持续组织“清风沐校园”主题活动,开展以“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和“廉洁从教,清风沐校园”为主题的相关专题教育活动,在校园网“清风沐校园”、栏目发布信息135多条。

  (5)严格执行厦门一中《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纪律的通知》,《厦门一中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三)加强监督执纪,强化问责约束。

  不断加强对网站、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讨论、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按上级规定做好相关管制等工作。不给错误观点、思想、消极负面信息任何传播渠道和机会。

  (1)紧盯节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抽查,随机检查。在毕业季、招生季、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及时在校园网络、学校公众微信平台及全校党员大会上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门卫收发室等地的检查力度,落实不收礼活动。倡导年青教职工婚庆不铺张浪费等。

  (2)重新修订出台《厦门一中纪委关于廉政风险排查管控的实施方案》。

  (3)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载体做好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4)落实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全员教育。坚决制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收费辅导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收费辅导班。不得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家教补习活动。

  (四)加强信访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拓宽、畅通信访举报的渠道,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三年来,对有关部门转来的各类信访件协助核查43件,我校纪委予以高度重视,对真实性及时核查并作出反馈,按时向上级信访部门上交查处的书面说明,做到有反映必有反馈。

  二、当前学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们的监督工作在格局站位、方法手段、协作配合、制度规范、能力素质等方面,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一)监督能力方面,本领有待提升。监督的关键在于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在日常监督中,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程序,监督效果往往取决于监督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学校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和各支部纪检委员都是兼职,在繁重的教育教学压力下,开展监督的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存在对政策理解把握不透、对工作程序不熟、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强,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监督实效方面。形式不够规范。校务公开的时间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面比较窄。过分依赖公开栏和校园网络专栏,文件公开后未根据公开时限按时撤下,有时因版面所限,没有及时更新内容。

  (三)监督形式方面,单一缺乏创新。平时开展的都是传统的读文件、读书报,看警示教育视频,参观廉洁教育基地之类的活动,给人一种老套路的感觉,比较单调,吸引力不强,教育培训效果也就打了折扣。而且信息来源仍主要依靠信访举报的渠道来发现问题,通过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的比例很少。

  (四)监督对象方面,重点还不够突出。面对监督全覆盖,监督对象大幅度增加的新情况,显得力不从心、无所适从。对偶尔有反映个别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现象,个别教师碍于人情世故,接受亲戚朋友委托,帮助辅导学生学习。因为是在周末休息时间,又多是单打独斗,纪委缺乏有力的查证办法,给查证鉴别带来诸多麻烦。

  三、对策建议

  履行好监督职责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必须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有效的方法举措、更专业的能力素质,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责,将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一)把稳方向,突出监督的政治性。

  1.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从政治上审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要聚焦政治监督。牢牢把握“两个维护”首要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对福建、厦门的重要指示精神等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

  3.要压实政治责任。加强对各支部落实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全方位监督。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职责认识不清等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特别是落实“两个维护”上失职失责问题,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坚守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靶向出招,提高监督的精准性。

  1.要精准把握重点。全面排查我校廉政关键点、风险点和薄弱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动态监管,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预警处置机制,强化对出入境管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公款旅游或绕道旅游、培训科研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超标准发放补贴、工会经费管理、公车使用及维修管理、教育基金管理、资产出租、公房管理、工程建设、零星物资采购、招生招聘、选人用人、警示教育不够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紧盯关键时期、节点和重要节日开展专项监督。抓住重点人、重点时、重点处、重点事开展监督。特别是着重加强对建立和完善廉政档案的中层干部和敏感岗位人员的监督。

  2要精准完善惩防体系。继续抓好班子建设。各支部书记为所在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对支部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同时强化党内监督,实现抓早抓小,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及时听取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意见与反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要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

  3.要精准示范引领。各支部树立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典型,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励和带动更多的党员教师昂扬向上,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利用“党建e家”和“学习强国”学习教育平台,加强检查督促党员教师理论学习,提高自身党性修养。

  (三)开拓进取,增强监督的创新性。

  1.要创新监督理念。适应监督工作的新形势,努力实现监督由被动向主动、由事后向事前、由静态向动态的转变。不仅要注重发现和处置问题,也要注重防范和杜绝问题;不仅要强调监督的严肃与刚性,也要体现监督的关爱与温度,充分发挥纪律规矩的约束作用、制度机制的规范作用和思想教育的感化作用。

  2.要创新监督手段。拓宽发现问题的途径,主动深入基层一线,从党员干部、教职工口中发现不想说、不愿说、不敢说的隐性问题。通过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将监督嵌入酝酿、讨论和执行全过程。

  (四)淬炼本领,提升监督的专业性。

  1.要加强理论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通读原文、入脑入心,最终达到融会贯通、正确运用。以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准确把握运用政策和策略的能力。

  2.要加强培训指导。加大监督工作的业务培训力度,以案例分析、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形式,提升“实战”能力。加大纪检干部培训力度,打牢专业基础,增强精准监督、创新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

  3.要加强自我监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把监督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遵守“六带头、六严禁”,对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的纪检干部提醒谈话;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导致监督乏力、流于形式的纪检委员坚决落实问责。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第二篇: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全党做到“两个维护”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必须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强化监督、主动监督、创新监督,突出政治监督。

  近期,福建省三明市围绕加强基层政治监督展开调研,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地见效。

  政治站位不高的主要表现

  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时时提高政治站位,对表对标中央要求,确保工作不脱轨、方向不跑偏。调研显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过程中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等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没有深刻认识政治机关这一属性,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过程中,没有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没有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对所监督的地区或单位的政治生态关注不够。有的区县纪委监委不注重加强政治学习,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能力不足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没有做到谋事不忘政治要求、办事不忘政治影响、成事不忘政治效果。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开展监督习惯就事论事,看不到背后隐藏的政治问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还有待提升。

  不注重发现问题。有的政治巡察定位不准,过度过细地关注被巡察单位党建、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把巡察组当成了“党务、项目、财务”检查组,较少发现和提出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线索。有的没有从政治高度深入剖析发现的问题线索,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仅仅是当作一般性的工作问题来看待,没有做到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有的不注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更多的是关注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不注重在审查其他违纪行为的同时深挖背后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有的落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要求有差距,存在注重盯住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没有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为重中之重问题线索进行分析排查。有的整体把握和综合运用能力不足,对“四种形态”适用的政策界限和相互转换的条件标准把握不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政绩观有偏差,过度注重大案要案和案件数量,收集证据不全面,注重收集有利于审查调查的证据,而不注重收集有利于审查调查对象的证据。有的日常监督缺失,重办案轻教育,不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在对问题线索处置上,不注重分析研判,习惯于直接初核,较少进行谈话函询,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把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

  强化政治担当,抓紧抓实基层政治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权威读本、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解决处理好学习碎片化、不系统等问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主题教育,将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问题,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列为政治监督重点。要狠抓专项整治,把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发现和纠正不敬畏、不在乎、空喊口号、不抓落实、做表面文章、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

  抓实日常监督,强化精准监督一线监督。要强化政治生态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整体分析把握地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要聚焦政治监督定位,突出从政治上进行体检审视,探究一般性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看各级党委(党组)在把方向、重大局、保落实方面的作用是否到位,是否把“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谋划重大战略、判定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中去,注重发现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坚决克服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三转回头转”问题。要深入一线开展监督,围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建立一线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

  注重精准施治,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要以担当精神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落实,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第一种形态”程序。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尺度,进一步强化精准思维,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准确理解党的政策策略,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准确恰当地处理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犯罪两类问题,做到全面从严、全面覆盖,坚决防止出现事实和性质认定不准、政策法规适用不当、执纪执法尺度不一,处理畸轻畸重等现象。要实事求是精准问责,找准责任主体、把准问责重点,不能只问下不问上,不能只问具体做事干部不问作决策领导,防止问责泛化、滥用;要严守规定和程序,深入调查了解、仔细核实,正确区分问题性质,严格问责决策和审批程序;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把工作上的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一般性的过失与严重的失职失责区分开来。

  遵循顶层设计,做好纪法贯通。要慎用善用留置措施,准确把握留置条件,在做实外围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对同时符合涉案、证据和法定情形三个要件的,该留置的坚决采取留置措施,达不到留置条件要求的坚决不采用留置措施。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取证,既要从政治上看待和处理问题,加强委机关职能科室的内部协作、实时监督,确保案件查办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轨道推进;又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以及取证来源进行同步审核,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外部协作,坚决防止以讲政治为名行不讲证据之实,罔顾事实证据、降低证据标准、随意扩大自由裁量权。要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开展“同志式”“帮助式”审查调查,坚决摒弃“撬开嘴、拿证据”的错误理念,及时精准发现、有效化解被审查调查对象的思想疙瘩和心理顾虑,促使被审查调查对象积极配合审查、主动投案,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充分考虑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第三篇: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根据县纪委县监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政治生态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是在原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和县林业局基础上新成立组建的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承担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等二十余项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设有12个职能股室,设置派驻机构26个(国土资源所和林业站),下属事业单位13个,其中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其余均按照股级设置。县自然资源局共有在编在岗人员248人,其中核定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22人。

  县自然资源局党政班子成员共有8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于2019年4月成立,班子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党组书记1名,党组副书记2名,其他党组成员4名。下设党支部7个,现有党员154人,均为正式党员。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先后被立案调查27人次,其中重处分2人(均为降低岗位等级),党内警告处分12人,记过处分2人,通报和诫勉问责12人,函询4人次。

  2017年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巡察问题31项,经过努力,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完成了问题整改,巡察整改以后,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牢固树立“清廉、高效、务实、为民”的服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县自然资源党组运行顺畅,班子团结和谐,干部队伍肯吃苦、敢担当,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党内政治生态健康洁净。

  二、政治生态分析

  虽然县自然资源局政治生态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十二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联系局实际情况,全局政治生态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针对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良好态势继续保持等问题方面,存在党组具体履行相关职责方面抓得还不够实,研究还不够深入,措施还不够具体的问题。一是党员干部主要工作时间和精力较多用在业务上,在研究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花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够,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党支部每次组织召开学习或会议时,总是有党员干部缺席,总在强调业务繁忙,无法抽身参加学习或会议;二是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间的谈心谈话、思想交流、沟通还需要加强,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上还存在有一些不足。比如,有班子成员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上做表面文章,谈话内容事前没有准备,没有针对性,泛泛而谈,流于形式,不能发挥谈话的真正作用;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及时跟上,抓党风廉政建设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例如,全年主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次数较少,还停留于满足上级要求的基础层面上,对于本单位个性问题分析不足,措施缺位。

  (二)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按照要求执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问题上,依旧存在具体落实的主动性上还有欠缺,精神实质还吃得不透,联系工作实际还不够紧密,先进理论指导具体实践效果还不明显的情况。一是在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例如,全县国土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严重滞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导致土地评估工作无法开展,群众怨声载道;二是对新时期自然资源工作定位不够准确,创新理念方式还不够,实施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还有差距,如,新的机构成立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无所适从的现象,对开展工作思路闭塞,缺乏务实举措;三是统筹推进全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缺乏一定的力度,存在部分“等、靠”思想,导致具有引领性和带动性的办法措施相对较少。例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上,上级已经有了大的政策,但部门对待问题的细化措施不够,造成工作之后,群众问题等不到有效解决。

  (三)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纠治“四风”毫不撒手,坚决反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歪风邪气,形成了良好的机关风气的同时,仍个别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始终如一地讲原则、讲纪律的刚性还不够。一是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例如,王海东违规经商办企业案,充分说明局党组在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上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由于碍于情面,没有做到大胆管理,认真斗硬地批评教育;二是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方面用心用力不够,容易造成顾此失彼;例如,全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部分业务相对繁忙的股室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参加学习培训。三是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解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时显得急于求成,在抓细节、抓长效方面还有短板。例如,去年我局地籍地产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被群众反映“事难办,脸难看”。但党组在该问题上不愿动真碰硬,只是简单的谈话提醒,致使上述股室部门无动于衷,屡教不改。

  (四)在厉行党内民主,扎实落实各项制度,党内生活民主气息浓厚,积极发挥党员干部主观能动性的问题上,还存在着落实制度不够规范、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存在个别时候碰头会代替党组会的情况。例如,在对林森村扶贫队员的人选问题上,不动产选定的黄成建并没有在党组会议上审议,造成选人不当,开展工作不力等问题,被县领导严肃提出了批评。二是党组研究重要事项时还存在事前调研论证不够深入、征求意见不够充分等情况,例如,在机构改革期间,对于我局划转人员的确定上,局党组始终不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划定人员,导致多次上报的人员均不符合要求,人员转隶尚未落实到位;三是未能充分地调动党组成员、党外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出现过个别班子成员过于恪守分管职责,分工不分家的责任意识不够浓厚,主动担当的精神还不强的现象。例如,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局原党组成员李江同志对待有“风险”的工作选择绕道走,不服从党组工作安排,一味强调工作分工,与主要领导讨价还价,严重影响党组权威性。

  (五)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从大局、服务群众,保持了良好的政风行风,但在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知悉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方面工作还不到位,措施还不得力。一是向群众宣传推介自然资源工作的渠道还不够、宣传引导主动性还不强,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没有做到常态化,例如,全县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知悉度不高,导致对于用地行为是否违法模棱两可;三是对提升社评的方法还不多、路子还没有完全趟开,缺少纲举目张、执本末从的工作方法。例如,对于县自然资源局社会评价不高的问题,局党组始终不能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充实自然资源良好社会形象。

  (六)对于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强化干部能力素质培养,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等问题,在具体操作中还曾存在不规范、不严谨、不系统的情况。主要体现在虽然在选人用人的导向上始终坚持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没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的出现,但干部选任基础工作还有不够扎实的地方;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还比较少;例如,曾出现党组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会议记录不够完善,记录中出现全体参会人员均无异议的表述,未依次记录党委成员讨论发言的情况。再如,对于中层干部的人才储备不足,导致中层干部一旦请辞,业务工作便无法正常运转的问题。

  目前,全局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呈现出一种开拓进取、务实守矩的态势,但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应肩负的使命来衡量,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章、党史、党建知识的系统性学习相对缺乏,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得不够紧密,在党建理论学习上,个别还存在着应时应景、囫囵吞枣的现象。

  二是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党员干部虽然有朝气、有活力,但由于缺乏艰苦生活的磨砺,面对工作要求日益增加、行为规范硬性约束更多、群众关注度更高、监督的渠道和方式更加多元的情况,感觉工作压力比较大,思想情绪容易出现反复和波动。

  三是个别党员干部进取精神缺乏,觉得工作枯草乏味,缺乏工作热情和冲劲,满足于既得成绩,放松自我要求,降低工作标准,缺乏攻坚爬坡、再创佳绩的信心和勇气。

  四是少数党员干部创新意识欠缺,不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敢突破常规和惯性思维推进工作,在机遇面前循规蹈矩、畏首畏尾,在挑战面前等待观望、庸碌无为,缺乏改革创新和敢闯敢干的精神勇气。

  三、意见建议

  一是坚持把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思想基础,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充分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小组集中学习和党员干部自主学习上再下功夫,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政绩观和价值观,自觉做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以及其他各项纪律的表率,以坚强的党性和严明的纪律为政治生态建设打好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切实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的执行力,继续巩固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实施,不断增进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广大党员的工作热情,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党员荣誉感,形成强大合力,为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发挥最大作用。

  三是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核心抓手,全面强化风险防控,在完善机关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切实构建起前期有预防、中期有监控、后期有处置的防控机制。完善局机关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对于防控风险有针对性、有操作性、有可行性。继续纠治“四风”,重点整治机关庸、懒、散、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格落实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问责要求,保障机关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建设机关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环境做好保障。

第四篇: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根据市纪委《关于报送2020年度政治生态分析报告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XX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治生态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市林业和草原局为正县级机构,属政府工作部门,班子成员X人,其中:党组书记X名、副书记X名、党组成员X名,非领导职数X名,其中:二级调研员X名、三级调研员X名、四级调研员X名;县级干部中男性X人,女性X人,藏族X人,汉族X人,平均年龄50岁,研究生学历X人,本科学历X人;全局正式党员X人(包括退休党员X人),设党总支X个,配备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X名,党支部X个,每个支部配备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X名。全局核定编制X个,其中行政编制X个、参公编制X个,事业编制X个,政法专项编制X个,机关后勤编制X个,实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X名。

  二、政治生态现状

  2020年,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派驻纪检组的正确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建统市”、“环境立市”战略,坚持压实责任、严明纪律、上下同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林草事业政治生态。

  (一)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发挥情况

  局党组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完善《XX市林业和草原局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办法》,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责任意识,坚持党建统揽全局、党建指导业务、党建业务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严格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牢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一是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为抓手,以“共产党员”、“雪域清风”“XX党建”等微信公众平台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等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不断强化思想建设。截止目前,累计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领导班子讲党课3次,班子成员带头研讨发言2次,营造了以上率下的浓厚学习氛围。二是带头加强廉洁自律。始终保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清醒认知,认真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市委“八项要求”等廉政规定,带头执行《XX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规定》《XX市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办法》,指导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学习廉政案例、开展廉政谈话,持续开展公车入库登记、婚丧嫁娶报备、公务规范接待等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按照规章制度办事。2020年,组织开展廉政谈话2次,召开廉政学习、廉政提醒会议12次,通过微信群转发廉政警示案例10余次,全局各科室梳理廉政风险32条,制定防范措施36项,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筑牢反腐防线,今年以来,党员干部无违规违纪情况,真正做到了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做人。同时,积极配合九届市委第十一轮巡查工作,成立了配合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巡查工作,并安排两名专职人员负责协调配合,确保了巡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对巡查组前期反馈的4项立行立改问题,目前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三是带头加强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注重局党总支部及党支部班子建设,2020年6月,根据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组织程序分别召开局党总支和4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顺利完成各级党组织书记、委员改选工作,进一步选强配优党务工作干部,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高度重视党的制度建设,坚持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导向,启动新一轮制度修编工作,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53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年初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员不信仰宗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传导工作压力,形成了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四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亲自审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廉洁自律、学习廉政纪律、签订廉政责任书、排查自身廉政风险点、报告个人事项、主动述责述廉,切实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模范带头作用;注重班子管理,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把“一岗双责”职责履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班子成员将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强化廉政监督,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报告,按时组织廉政谈话活动,实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状态、廉政情况,切实做到打好预防针、防患于未然。2020年,局党组书记讲廉政专题党课2次,赴基层调研3次,组织召开廉政会议6次,听取班子成员廉政工作汇报3次,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2次,切实以实际行动践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五是注重加强班子团结。在班子建设中,严格按照“目标明确、各负其责、主动担当、团结互助、共谋发展”的原则和“分工不分家”的要求,注重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在学习工作中相互提高、相互促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林草事业发展,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无争权夺利、相互诋毁、斗气拆台现象,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得到充分体现,树立了良好的团结合作典范。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和《XX市林业和草原局议事规则》《XX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对涉及全局性、改革性的重大问题和事关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切实做到该上会的一律上会,须决策的集体研究,全面做到了不搞一言堂、不专行独断,2020年,累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8次,局长办公会5次,专题会议9次,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40余项,营造了良好的决策议事决策氛围。班子成员按照所在党支部,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学习交流、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各项活动20余次,进一步严肃和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始终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坚持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等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局党总支、各党支部的重要学习内容,做到层层学、长效学、反复学,截止目前,局党组、局党总支、各党支部累计开展各类学习70余次,各类交流研讨6次,撰写心得体会60余篇,每个党员均签订党员不信仰宗教责任书,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全面增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无党员信仰宗教情况,无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行为,自觉做到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融合在思想中、融化在行动上,筑牢了信仰之基、补足了精神之钙、把稳了思想之舵,能够始终做到树牢“四个意识”、维护“两个核心”、坚定“四个自信”。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始终严格按照从严管党治党和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做到不讲条件、不谈要求、有令即行、有禁不为,无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拖延唐塞、推诿扯皮情况,坚决做到了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三重一大”等制度,修订完善了《XX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工作规则》《XX市林业和草原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XX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按时组织开展好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开展述责述廉、民主评议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党员干部不存在游离于组织之外、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问题,没有无视党的组织纪律,无故缺席各项党内活动情况,均能按要求通过手机客户端及时足额缴纳党费;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了局党组(扩大)会、专题会、局长办公会等各项会议制度及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和法律顾问制度,凡重大事项、重要决策,按照缓急和权重,均通过集体会议研究决定,无个人说了算情况,2020年以来无党组集体名义决策违规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需上级部门决策批示方可实行的事项,严格按照要求,正式行文请示获批后再行实施,2020年,上报请示类文件(事项)120余个,无先斩后奏、自行其是、乱作为情况,同时,积极通过简报、专报、报告等形式,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思路想法、意见建议等,无瞒报不报现象。

  (三)选人用人情况

  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标准和德才标准,公正选人用人,坚决不用政治上有硬伤、廉洁上不过关的干部。2020年,我局提拔使用干部9人,调入干部3人,在干部选用中严格按规矩、按程序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动议、民主推荐、考察、会议决定等程序,严格落实廉政要求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求,征求和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和综治管理部门意见,坚持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在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切实做到全程痕迹管理,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干部选拔中,无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买官卖官、违规提拔现象,无提拔受党纪政纪处分魏国影响期干部情况,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之风。

  (四)党组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监督情况

       始终注重抓实抓牢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作为局党组、班子成员、党总支、各党支部的“首修课、必修课、终身课”,贯穿全年学习始终,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每周学习例会等制度,用好用活“学习强国”“法治西藏”“XX党建”“清风XX”等平台和载体,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外派培训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加强党员干部教育,2020年,组织开展各层级、各类学习参观活动2次,全局党员干部关注有关微信公众号20余个,外派学习培训人员30余人次,全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质量普遍提高。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0年,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系统性、全覆盖谈话活动2次,谈话人数120余人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见人见事见细节的要求,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普通党员之间,均严肃认真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详细记录批评意见,会后认真整改,党员干部整体素质普遍增强。

  (五)政治文化建设

  一是严格“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修订完善了《XX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XX市林业和草原局内部控制工作规则》《XX市林业和草原局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办法》《XX市林业和草原局干部职工请假出差暂行规定》等规章,强化制度约束。“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科室负责人确认、分管领导把关、财务负责人核查、主要领导审批的程序,层层审批把关,确保合理合规使用;公务用车一律实行加油卡加油制度及下班时间和非工作日入库登记报备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杜绝了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现象;出差相关经费一律通过先刷公务卡垫支,返岗后按照有关标准报效制度,杜绝了假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现象;局党组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要求和廉洁纪律,在公务接待、党内活动等事务中,无虚列开支现象,无巧列名目滥发津贴补贴情况。二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对局主要领导、项目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及时如实汇报个人事项、核查收入来源、了解直系亲属动态,强化权力的运行和监督;准确把握“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质和内涵,在项目实施、苗木采购、办公耗材购买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和有关财务制度,该招标的招标、该上会研究的上会研究、该集中采购的集中采购,始终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2020年,无私交暗结企业负责人、私下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吃吃喝喝现象,无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私下受贿和经商办企情况,不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等现象。三是强化党性观念。坚定不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以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练就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生活品德,切实以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观念指导自身学习、工作和生活。2020年,党员干部无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等表现。同时,正确处理同志之间、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政纪观念、晋升观念,坚决做到依法执政、按章办事,打破拉帮结派和不正常人情关系。2020年,全局党员干部无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相关表现。四是关注特殊党员干部。注重地域、历史、文化、生活环境对援藏干部、“藏二代”等特殊党员干部的影响,时刻关心和了解这类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动态和生活动态,积极引导他们适应新形势下的新变化,2020年,我局无援藏干部,“藏二代”干部2人,始终坚持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较好地传承和弘扬了“老西藏精神”症和“两路精神”。全局党员干部能够切实做到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不趋炎附势、不附庸风雅,践行了共产党员应有的优良品质。

  (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数量及其违纪违法类型、人员层次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始终将政治纪律、整治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全局党员干部无违纪违法情况,无举报投诉情况,未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有关违法违纪函询、谈话情况。

  (七)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党组工作的重要位置高位推进,在“严纪律,正作风”上下功夫,在“重落实,严监管”上出实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严格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婚丧嫁娶”等各类事项管理,修订完善了《局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办法》《局机关内部控制工作制度》《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局工作人员管理若干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严格审批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推进的同时,注重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强化思想教育,以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和的方式,常态长效学习党的廉政纪律和有关规定,同时,用典型事项、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主动追求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远离低俗和恶趣味,坚决摒弃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坚决抓实“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始终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来抓,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持抓早抓小,小事小节零容忍,坚持冒头就纠,露头就打,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学习、工作、生活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上,亲自指导和参与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建立起了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制度,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深化廉政教育,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知识学习力度,通过例会学习、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纪党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使全面治党各项规章制度、最新精神融入日常学习,经常学、反复学,做到警钟长鸣;全面加强源头防范,按时按要求组织开展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适时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等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廉政情况,加强节日提醒教育,及时召开节前廉洁提醒会,切实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局上下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做到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三是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牢牢把握作风建设总要求,聚焦主题主线、突出主旨主责、主动对标对表,全面覆盖抓学习、扑下身子搞调研、刀刃向内深检视、上下联动抓整改,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作风建设成果更加巩固。坚持少发文、发有用的文,坚决防止文山会海,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在2019年完成精简文件目标的基础上,2020年正式行文数量较2019年减少17%;严格限制会议规模,每年除组织召开全市林草工作会议和义务植树动员部署会议外,原则上不再召开其他需要各县(区)全部参加的集体性会议;做实调查研究,严格落实调查研究各项规定,在基层调研特别是检查指导中,坚决按照不打招呼、不定行程、不要求接待的原则,能够集中开展的集中开展、能够组队进行的组队进行,最大程度减少基层干部群众负担;广泛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在会议室、走廊等醒目位置张贴倡议书、宣传画报,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艰苦朴素、勤劳节俭,全局节俭之风自觉形成;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凡有关指示批示、目标任务、督察督办事项,均严格按照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方案措施、注重时限实效,不折不扣落实,全局反对“四风”氛围浓厚。

  (八)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及提高制度执行力情况

  为持续巩固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做到“转观念、转作风、提士气、鼓干劲”,促进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快构建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匹配、与服务XX总体战略部署相衔接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组精心谋划、集思广益,汇聚全局力量,本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有章可循、强化约束、结合实际、推动工作”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局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对工作规则、议事规则、机关党建、财务管理、目标绩效考核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从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信息工作、脱贫攻坚、机关内控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全局各项规章制度更加科学和完善。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当成摆设、束之高阁的现象,2020年,重点加强了有关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的落实,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活动的党员干部,一律严肃批评教育,对应该上会研究而没有上会的事项,坚决不能实施,对请假超过规定时限的,严格从次年休假天数中扣除,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

  三、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0年,局党组在从严管党治党、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结合上级部门的要求和自查情况来看,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有待持续深化巩固。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的的政治站位不高,制定的学习方案计划多,但落实得不够全面彻底,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任务式、应付式学习,没有切实做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与深学深用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去研究解决推进新时代林草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有差距。如:通过检查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情况,有的党员没有学习笔记,有的记录不全、潦草敷衍,心得体会、交流讨论等存在网上搬超现象,学习中不认真,学习后没有自己的见解和体会。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对党员干部管束不够严格,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现象,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敞开心扉谈思想、指问题不够深入,没有落实好“照镜子、正衣冠,红红脸、出出汗”的政治生活要求。如:2020年,党内全面谈心谈话活动仅开展了2次,与上级部门和党内政治生活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领导班子对部分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没有严肃批评或作出相应处理,存在听之任之的现象,没有落实好“严”的要求。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有待进一步提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还存在“头重脚轻”现象,日常监督执纪行动较少,对中层干部、普通党员监督管理不够全面细致;廉政教育往往是书面传达、口头强调,教育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不利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如:2020年,除廉政谈话外,未组织开展过全局范围内有关廉洁执纪检查,未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过有关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视频,监督执纪和学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

  (二)主要原因

  一是学习理念不牢。没有真正把学习教育作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学习的系统性、长效性、全面性研判不够,对党员干部的学习缺乏合理的引导和监督,导致出现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多学少一个样、学好学差一个样的现象。二是思想认识不够。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认识不到位,班子成员存在“老好人”思想,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差不多就行了,害怕得罪人,考虑个人得失多,害怕暴露问题,缺乏较真碰硬的勇气,对一些不当行为听之任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是理想信念动摇。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不够坚定,存在盲目自信和侥幸心理,认为广大党员干部受党教育培养多年,能够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守住红线底线,没有把高标准、严要求始终贯穿到党员干部学习、生活、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四、对策建议

  对照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局党组班子将严格按照从严管党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工作要求,坚持“立查立纠、边学边改、确保成效”的原则,全面制定整改措施、罗列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持续长效整改,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再加码”,确保理想信念不滑坡。将党章党规、渉林涉草法律法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等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作为常态长效学习的内容,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网络报刊等载体和平台,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专题讲座、外派培训、社会实践等方式,分阶段、有步骤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建立健全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研讨制度,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学习的内生动力,强化学习监督,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学习记录、学习体会,将学习情况、学习质量纳入党员干部年终考核内容,切实通过带头引领和制度约束增强学习意识和积极性,确保学习成效,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再加压”,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尽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的理念,全面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的规定》,进一步压实党组班子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内谈心谈话等制度,按照见人、见事、见细节的原则,按时按要求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等活动,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进一步在“严”字上下功夫,建立健全严格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通过对照考勤、集中检查、不定期查岗等方式,实时掌握党员干部动态,全面加强党内监督和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能干事、干成事的林草干部队伍。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再升温”,确保作风纪律不松动。始终坚持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整治规矩挺在前面,创新方式方法和廉政教育学习形式,引导党员干部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拒腐防变能力;在落实好中党的各项廉政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XX市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建设规定》《XX市林业和草原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筑牢反腐败制度防线;坚持问题导向,拓展监督覆盖面,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通过报告个人事项、分析廉政风险、定期汇报思想动态、随机抽查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等方式和途径,建立常态长效监督机制,切实做到以监督防风险、以执纪促落实、以问责促整改,全面筑牢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林草干部队伍。

第五篇: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党的以来,中央纪委着眼于反腐倡廉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不发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体现。为了做好今年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我县就党风政风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与责任制考核工作相结合的意见与建议

  (一)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相结合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党政正职对述廉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关联不重视,认识不够。开展党政正职述廉评议重在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党风廉政责任主体的有关情况,是近年来纪委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采取的创新性措施,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是常规性工作,通常结合进行,考核结果关系到党政正职和所在单位的利益,因此,部分党政正职对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考核十分看重,对述廉评议认识不到位,认为述“廉”只要自身廉洁就不会有问题,主要将自身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向组织报告,却忽略汇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部分党政正职的述廉报告内容空洞,导致述廉与责任制考核关联不大,使述廉评议没有实质性内容可以评议,难以从中发现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不够。

  2.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结果在责任制考核中运用不够。

  我县的述廉评议工作方案规定,述廉情况和评议结果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资料及测评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县委评价、考核和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由于每年只是在少数单位和部门之间开展述廉评议,而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在全县各单位进行,涉及单位、内容较多,为了考核的公平公正,在实际操作中,只将廉政评议结作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参考,而没有纳入责任制考核分值。

  3.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后续整改落实追踪力度不大,长效机制欠缺。一是注重整改承诺,跟踪整改不到位。述廉对象和考核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承诺整改时限、措施等,但评议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放松了对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和检查,导致出现“评议时态度诚恳、评议后不了了之”等现象的发生。二是注重治标不注重治本。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组注重对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但放松了对问题产生的原因由点到面进行分析,该问题是否普遍存在,是否要全面开展整治,缺乏治本性的思考和处理。三是责任追究乏力。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涉及到单位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核组只注重对单位违纪违规行为的整改,而很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单位党政正职或是领导班子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存在惩处力度较轻的问题。

  (二)意见和建议

  1.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和工作环节上下工夫,增加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环节。往常各级纪委都是将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作为日常监督的手段和方式,没有将评议环节纳入责任制考核当中来。从述廉内容和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上看,两者之间可以整合同步进行,这样既加强了监督,又可以为考核提供重要的依据。介于党政正职参与述廉评议的人数较少,我们可以探索建立党政正职定期述廉评议制度,变年终一次性考核为日常考核(或是季度考核),扩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的参与度,并建立台账,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同时,为了强化监督效果,我们可以建立网上评议与面对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廉评议。其次,我们也可以借鉴湖南经视“电视问政”栏目组的经验,在市、县电视台开创“电视问廉”栏目,这样不仅拓宽了参与述廉评议范围,又实行了全方位监督,促使党政正职要实事求是的述,参评人员也可以真枪真刀地评,达到述廉评议的预期目的。

  2.在问题整改落实上严要求,落地整改,建立回访机制和长效监督机制。一是要汇总梳理。每次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对评议和考核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对整改意见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将情况向县委书面报告,同时形成正式整改意见,交各单位进行整改。二是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县纪委,然后按照整改方案扎扎实实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三是整改回访。整改时限过后,县纪委要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回访群众,群众不满意,要指导督促各单位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达到预期效果。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县纪委要指导并督促各单位对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等方面入手,建章立制,达到治本的目的。

  3.在述廉评议结果和考核结果运用上要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常新。一是述廉述责评议结果必须运用好,好与坏不能同样对待,一定要有区别、有说法。二是要将述廉评议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分值,加大述廉评议结果的运用,不能运用在纸面上和制度中,要有做法,并将结果运用在一定范围通报。比如述廉评议结果是“基本称职”的,否定其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资格;是“不称职”的,要进行组织处理等。三是要将述廉评议的结果,作为县委评价、考核和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述廉评议结果运用,让党政正职从自身和单位利益出发,重视述廉评议工作,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一)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党委会成员自律意识不强。当前极少数党委会成员理想信念缺失、价值观错位、自律意识不强,经不起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发生腐败行为,他们不愿意也不敢受纪委监督,甚至有部分人想法设法规避纪委的监督。

  二是同级纪委难于监督、不敢监督。一是同级纪委书记只是同级党委的,使纪委的监督权受制于党委的执行权,难于监督同级党委。二是各级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上级纪委作为业务指导部门,作用相对较弱。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各级纪委不敢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监督,造成了“端了人家的碗,难以监管”的局面。

  三是监督制度不健全。《中国共产党党章》虽明文规定了纪委要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但是,具体行使纪检监察权的制度规定并未形成完善的体制,使得纪委在监督同级党委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乏力。其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方法以及监督程序等均没有具体明确规定,使得纪委行使监督职权缺乏制度上的保障。

  四是部分纪检干部没有全力监督,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在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上存在“理念不新、措施不力、能力不足、效果不佳”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监督工作的职责不明、方法不对,越位、错位、缺位、失位现象严重。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能力不强,执纪办案能力偏弱,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

  五是监督举报查处难到位。在纪委所查处贪腐案件中,很少出现纪委及派出机构主动检举揭发的案件,除了以上论述的现有体制下的不愿监督、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外,还有很多案件是监督中发现问题进行举报而得不到有效查处的。例如,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前纪检委书记刘继全,他举报原汉台分局公安局长汪广赋的问题,多次向上级反映无果,写给上级的举报信,居然“原件”返回到他自己手中。2010年,他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汪广赋才被免职。

  (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建议

  1.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要经常从党纪法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四个方面入手,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会成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积极主动地接受纪委监督,警示党委会成员把握权力边界、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对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的垂直管理。实行垂直管理后,同级纪委与同级党委二者之间为监督和被监督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就可以独立行使监督监察职责。下级纪委及派驻机构的财政经费、工资待遇由上级纪委和派出机构统一筹划,这样纪检监察人员在行使纪检监察权利的时候,不再有所顾虑,从而达到监管到位、查处问题到位的效果。

  3.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制度。一是用制度明确同级党委必须接受纪委或纪检监察组织的各项事项及其范围,使得同级党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也保证纪委或纪检监察行使职权合情合理合法。二是用制度明确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方式方法、监督检查的程序,保证纪委或纪检机关独立行使监督职权,恰当行使监督职权,用明确的法规和制度来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职责。

  4.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独立性。纪委查办贪腐案件,必须报同级党委同意并向上级纪委汇报的规定是一种新的突破,使得纪委查办案件的权威性不断提高,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减少了同级党委的约束性,增强了上级纪委的业务领导。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案件查办及审理过程中,同级党委带来的压力也值得深思。笔者认为,在案件查办工作过程中,只接受上级纪委的业务领导,以保证案件查办的独立性,避免受同级党委的牵制,从而使案件查办效果得到落实。

  5.培养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一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要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会监督工作中不好监督、不便监督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增强纪委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二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经常举办机关内部业务培训和外派学习,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做好今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当前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量大面广,人少事多,难以实现全方位监督到位。当前,党的相关法规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内容、范围、重点、方式、程序等,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量大面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三转”后,主要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承担党风政风监督的综合协调工作,但在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备的人员较少,力量薄弱,要对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全覆盖难度非常大,如何解决监督工作到位不缺位与人手不足之间的矛盾,需要我们理清思路,创新方式加以解决。

  二是如何把握转职能与失职,如何处理好监督到位与简政放权的关系?近些年,在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特别是强化问责的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按照转职能的要求,应当从原来参与的一些具体事务中退出来,专职实施监督。但如何退出,哪些具体事务不再参与,退出后怎么实施全程监督,退出后怎样监督才能真正有效?把握不好的话就容易造成监督缺失而失职,但参与过多又与转职能的要求是否相冲突?是否会与简政放权的要求相违背?

  三是监督工作的高要求与监督专业知识匮乏之间的矛盾。监督的具体事项有不少的事项,需要具备一定的与监督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才能对该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否则,在监督过程中进行分析判断、查找漏洞就不一定准确,从而给有效、高效实施监督带来一定影响。如对建设项目招投标、国在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事项进行监督,就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对其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审核。

  四是先行一步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在纠风治乱消化腐败存量时,上级统一部署了不少清理整治项目,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力度和标准把握不同步的现象,有的县市进展得快,清理得彻底一些,有的进展稍慢,整治标准放宽一点,这样或多或少造成各县市不平衡,在推进中增加一些阻力。尤其是各县市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的自选清理整治项目,由于其他县市很可能没有同步进行,因而在实施过程中也会有一些人因互相比较,看到别的县市没有进行这项清理整治而产生抵触情绪,增加了清理整治工作难度。

  (二)意见和建议

  一要理清思路,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量大面广,在实际工作我们要理清思路,准确定位,主要是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对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进行协调抓总。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其纪检监察机构实施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再监督,把监督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下去,形成有力支撑。即使是牵头抓总的各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也要根据职责职能的归属,明确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让责任主体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要创新方式,做到监督工作全覆盖。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就要做到监督全覆盖。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繁重,人手不够,我们可以让纪检监察室作为抓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者,实行分片联系制度,每个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一定数量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监督检查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从而掌握全面情况。这样,就把全县监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了全覆盖。

  三要认真梳理,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没有终点,需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但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时间节点都会有不同的重心,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才能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重点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实施重大事项专项监督方面下功夫。同时,我县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人事领域专项清理、重点项目指挥部清理、受刑事追究的公职人员党政纪处分落实情况清理和国家公职人员涉毒问题清理等四个方面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四要加强学习,提高监督履职能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监督工作涉及的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增强创新监督方式、把握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关键部门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时效性、科学性、监督的精准度。建议开展对监督知识特别是对重大事项如何监督进行系统培训,如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社保基金的使用管理等重大事项。

第六篇: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要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日前,x省x市纪委监委就如何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进行调研。当前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思想认识层面。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对监督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一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未能从讲政治的高度去看待监督工作的政治属性,未能真正将监督工作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去履行。二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存在“以案件论英雄”的思维,甚至将监督和办案两项职责对立起来、觉得是一对矛盾,不能理解监督和办案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三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认为日常监督过于宽泛,成绩不易量化、不好评价,思想上不太重视,缺乏工作主动性。

  操作方法层面。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开展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较为有限。一是不知道去监督什么,难以明确监督重点,不理解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价值取向和监督重点。二是监督方式方法不多,监督检查机构常用的仍局限于问题线索处置、列席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民主生活会、进行函询谈话等少数几项措施,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有效方式方法不多。三是推动源头治理不到位,对一些地区、单位暴露出的问题解剖麻雀不够,提出的治本之策不多。四是个别监督检查机构和个人监督定力不够,将制定文件、下发方案、部署工作等同于工作落实,跟踪问效不够。

  工作规范层面。一是职责定位不清楚。在涉及重点工作时,仍有一些单位党组织存在惯性思维,以督促检查为名,让纪委书记负责,或在明确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后让纪委书记协调,出现了“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现象。二是一些基层执纪监督室开展监督随意性较大,日常监督缺乏规范有效的手段,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特别是对非党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还不明确。

  监督力量层面。监督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工作人员监督能力有待提升。一是监督力量的整体性、联动性、协同性还不强,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四支监督力量相互衔接协作不够,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往往是各管一块、各自为战,导致有的区域被重复监督,有的区域则成为“死角”无人监督。部分县(市、区)纪委尚未形成系统部署、集中统筹的工作格局。二是工作人员抽调过于频繁,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工作抽调监督检查人员过多过频,影响部分监督检查机构日常工作开展。三是县(市、区)监督检查室按要求增挂了派驻监察员办公室牌子,主要精力都在完成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任务上,专门开展监督的人员相对较少。

  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职能的思考

  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一是加强示范引导。持续释放监督工作是首要职责、第一职责的强烈信号,始终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推动各层各级监督工作机构和人员形成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与审查调查工作互为支撑、相辅相成的思想共识,促进监督检查工作与审查调查工作融为一体、形成合力。二是检查督导。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监督检查室要加强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

  调研督导,督促其正确履行监督首责。三是制度传导。一方面,做好对上级纪委相关制度的承接;另一方面,

  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为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保障。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完善例会制度。各监督检查室要定期组织联系地区、部门召开监督工作例会,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室召开分析总结会议,总结监督工作经验,研判监督工作形势,推动监督工作落实。对于阶段性监督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要视情以座谈会、汇报会等形式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及时汇报。二是完善联动制度。全面厘清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监督之间的共同点和侧重点,界定各自职责定位,让监督主体把握好各自监督的侧重点。监督检查室要建立与巡视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其他内设机构的信息报送沟通制度。三是完善交办制度。对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监督事项,要由相关指定部门统筹进行先期研判,结合工作内容特点并报经分管监督工作领导同意,交由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办理。四是完善督办制度。对于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监督事项,党风政风监督室应当及时跟踪掌握各监督检查室的工作进展,必要时采取电话催办、发函督办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完成。五是完善通报制度。以适当形式通报各监督检查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及时指出监督工作中的共性或个性问题,为各单位开展自我监督提供借鉴和指导。

  综合施策精准监督。一是精准发现问题。探索日常监督有效途径,要综合运用参加党委(党组)会议、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开展问责、参加问题线索排查、督促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监督,通过全覆盖、高质量监督检查,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二要精准执纪执法。一方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和不同处分的对象,综合考虑违纪违法的性质和情节及本人认错悔错态度,给予不同处置;另一方面,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问题,在取证的标准、量纪的轻重、案件处理的关联性上,切实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三要精准施策治理。对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既要查实澄清,还要精准治理。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不仅要快查快办、严肃追责,还要以制度治理的思维和方式,推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对问题比较严重,连续多次发生,出现窝案、串案的领域或部门实施一案双查;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形式,让党委(党组)找到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第七篇: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xx县纪委关于开展政治监督的调研报告按照省纪委监委将深入部分市县对政治监督的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集中摸底调研,现将基本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的重点、难点和解决途径

  政治监督是指监督公共权力正当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任务是防止和惩治腐败。加强政治监督,对纪检干部自身的政治觉悟、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不仅要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更要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以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兑现承诺,确保本质要好、本事要有、本身要净。

  政治监督的重点是要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着力督促各单位强化党的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形成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一是觉得政治监督工作无从下手。纪委的监督工作即为政治监督,但大都是具体到违纪违法具体行为的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意识缺失等方面感觉没有抓手,没有有效的途径进行监督。甚至停留在开会强调政治纪律,但对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方面是否到位没有一个量的标准,难以监督。

  二是对政治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深化“三转”思想共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习惯于把纪委当成党委的工作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是纪委的事,导致纪委监督责任错位、党委主体责任缺位。有的职能部门还是指望靠纪委“牵头”推动工作,或出于担心管不了、怕担责等动机,不愿履行责任,致使有的工作在纪委退出后,出现监管空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存在怕得罪人、怕难出成绩、怕影响晋升等思想顾虑,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存在不想转、不愿转、不会转的问题。

  (二)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当前以治标为主、高压反腐的大环境下,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执

  纪监督作用日益彰显,但纪委执纪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七大监督的协调联动还不够,对权力制约监督和反腐败的整体合力还未形成,从某种程度上讲,纪委由反腐败的组织协调者变为事实上的

  “主力军”。纪委在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中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还不够,存在靠人情、靠关系、靠个人魅力来协调的问题,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办案等方面的办案协作机制还不顺畅,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工作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履行职责方式方法不适应。对下级纪委领导、督导和指导不够,有的地方和单位难以把握上级意图和要求,在工作中进退两难。有的干部在退出一线监督后感觉工作失去了抓手,难以及时发现问题,难以启动执纪问责程序。有的抓作风建设满足于抓工作纪律等浅层问题,对于人财物管理、收送礼金、说情风等深层次问题触及不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纪监督不够,查办案件工作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实体轻程序、重突破轻规范等问题,有的习惯于深挖细查、滴水不漏,追求查办大案要案,抓早抓小不够,导致

  “病树”发展为“烂树”。

  (四)系统队伍建设不到位。纪检系统事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乡镇纪检力量尤其缺乏,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常年

  高强度、高负荷、高风险开展工作,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较大。另外,纪检干部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复合型人才稀缺,不能完全适应查办案件专业化的需要。

  三、对策建议

  (一)厘清纪委职责,找准工作定位。在加强督导、传导压力上再加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是否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的

  “试金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推动落实责任在全覆盖、抓具体、抓细化上下功夫,实行条块式分责、动态式传导、差异式考核、连带式追责。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任务,加强常态化的督导检查,通过定期督导、专项督导、分层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闭环效应。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考核序位化的思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中突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加强痕迹化管理。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增强落实责任的刚性约束。

  (二)在查办案件、严肃执纪上再加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确保纪律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继续严肃查处工程领域等重点领域案件的同时,力求在扶贫资金专项管理等案件

  查办上取得突破,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健全办案流程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提高查办案件规范化水平,保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反腐败组织协调,完善执纪执法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形成合力。

  (三)在巩固拓展、抓常抓长上再加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巩固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和落实,持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人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坚决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将以前工作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根除

  “四风”问题病原体,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四)在抓早抓小、强化监督上再加力度,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一把手”规范用权。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落实“三资”管理、“乡财区管”、村务公开、票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切实防控村官廉政风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诫勉谈话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扎实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充分利用纪委网站和公众号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五)在发现问题、问责追责上再加力度,有效发挥纪

  检监察“再监督”作用。加快建立部门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可视化、能公开、易考核。采取重点巡查、交叉检查、信访筛查、部门联查、舆情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中的问题,推动执纪监督由

  “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协助党委、政府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及时问责和查处。

  (六)在健全机制、激发活力上再加力度,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改进完善机构人员整合融合,最大程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完善干部信息平台和后备干部队伍库。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拓展训练,加强实岗锻炼,增强履职能力。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强化实绩导向。构建优质高效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科学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第八篇: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三个“一以贯之”既是贯彻落实三次全会精神的原则性要求,也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监督的目标任务。近日,伊川县纪委监委对履行政治监督情况进行了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粗浅的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监督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督理念还需再转变。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以案件论英雄”的思维,不注重日常监督,不注重“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有的认为政治监督过于宽泛,成绩不易量化、不好评价,思想上不太重视。二是监督力量还需再聚合。在日常监督中,虽然重视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但是监督力量的联动性、协同性还不强,衔接还不够顺畅。三是监督能力还需再提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要求还有差距。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只熟悉党纪条规,习惯从政治、纪律的角度思考,但对如何从法律层面开展工作,缺少思路方法。

  (二)监督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近年来县委巡察反馈情况来看,一是县直单位政治偏差主要表现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的监管缺失、贯彻落实中央等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中心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等。二是乡镇政治偏差主要表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弱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四风”问题治理不彻底等。三是村居政治偏差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员日常监管不到位、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等。

  二、粗浅建议

  (一)针对监督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日常监督的首要任务,加强对联系单位和乡镇遵守六大纪律、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三重一大”等监督检查。坚持深化“三转”,改变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错误政绩观,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凝聚监督合力。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力量,加强衔接配合,实行信息共享,提高日常监督效率。综合运用巡察成果、问题线索移交、督促整改落实、以案促改等工作,集中研判“森林”状况。着力提升监察监督全覆盖能力,建立动态监督机制,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三是提升监督能力。深入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快干部队伍深度融合,提高执纪和执法水平。加快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融合各类监督信息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日常监督。健全内控机制,规范监督手段,细化工作流程,严格约束执纪监督行为。

  (二)针对监督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逐级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加大巡察整改回访。针对巡察反馈的政治偏差,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访,提高巡察整改效果。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依规依纪追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通过走访调研、参加领导班子会议、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述责述廉等,及时提醒督促各被监督单位持续深入抓好中央精神的学习贯彻。五是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第九篇: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按照省纪委监委将深入部分市县对政治监督的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集中摸底调研,现将基本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的重点、难点和解决途径

  政治监督是指监督公共权力正当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任务是防止和惩治腐败。加强政治监督,对纪检干部自身的政治觉悟、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不仅要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更要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以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兑现承诺,确保本质要好、本事要有、本身要净。

  政治监督的重点是要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着力督促各单位强化党的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形成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一是觉得政治监督工作无从下手。纪委的监督工作即为政治监督,但大都是具体到违纪违法具体行为的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意识缺失等方面感觉没有抓手,没有有效的途径进行监督。甚至停留在开会强调政治纪律,但对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方面是否到位没有一个量的标准,难以监督。

  二是对政治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一)深化“三转”思想共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习惯于把纪委当成党委的工作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是纪委的事,导致纪委监督责任错位、党委主体责任缺位。有的职能部门还是指望靠纪委“牵头”推动工作,或出于担心管不了、怕担责等动机,不愿履行责任,致使有的工作在纪委退出后,出现监管空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存在怕得罪人、怕难出成绩、怕影响晋升等思想顾虑,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存在不想转、不愿转、不会转的问题。

  (二)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当前以治标为主、高压反腐的大环境下,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执纪监督作用日益彰显,但纪委执纪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七大监督的协调联动还不够,对权力制约监督和反腐败的整体合力还未形成,从某种程度上讲,纪委由反腐败的组织协调者变为事实上的

  “主力军”。纪委在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中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还不够,存在靠人情、靠关系、靠个人魅力来协调的问题,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办案等方面的办案协作机制还不顺畅,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工作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履行职责方式方法不适应。对下级纪委领导、督导和指导不够,有的地方和单位难以把握上级意图和要求,在工作中进退两难。有的干部在退出一线监督后感觉工作失去了抓手,难以及时发现问题,难以启动执纪问责程序。有的抓作风建设满足于抓工作纪律等浅层问题,对于人财物管理、收送礼金、说情风等深层次问题触及不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纪监督不够,查办案件工作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实体轻程序、重突破轻规范等问题,有的习惯于深挖细查、滴水不漏,追求查办大案要案,抓早抓小不够,导致

  “病树”发展为“烂树”。

  (四)系统队伍建设不到位。纪检系统事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乡镇纪检力量尤其缺乏,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常年高强度、高负荷、高风险开展工作,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较大。另外,纪检干部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复合型人才稀缺,不能完全适应查办案件专业化的需要。

  三、对策建议(一)厘清纪委职责,找准工作定位。在加强督导、传导压力上再加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是否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的

  “试金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推动落实责任在全覆盖、抓具体、抓细化上下功夫,实行条块式分责、动态式传导、差异式考核、连带式追责。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任务,加强常态化的督导检查,通过定期督导、专项督导、分层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闭环效应。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考核序位化的思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中突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加强痕迹化管理。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增强落实责任的刚性约束。

  (二)在查办案件、严肃执纪上再加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确保纪律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继续严肃查处工程领域等重点领域案件的同时,力求在扶贫资金专项管理等案件查办上取得突破,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健全办案流程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提高查办案件规范化水平,保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反腐败组织协调,完善执纪执法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形成合力。

  (三)在巩固拓展、抓常抓长上再加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巩固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和落实,持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人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坚决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将以前工作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根除

  “四风”问题病原体,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四)在抓早抓小、强化监督上再加力度,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一把手”规范用权。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落实“三资”管理、“乡财区管”、村务公开、票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切实防控村官廉政风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诫勉谈话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扎实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充分利用纪委网站和公众号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五)在发现问题、问责追责上再加力度,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再监督”作用。加快建立部门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可视化、能公开、易考核。采取重点巡查、交叉检查、信访筛查、部门联查、舆情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中的问题,推动执纪监督由

  “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协助党委、政府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及时问责和查处。

  (六)在健全机制、激发活力上再加力度,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改进完善机构人员整合融合,最大程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完善干部信息平台和后备干部队伍库。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拓展训练,加强实岗锻炼,增强履职能力。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强化实绩导向。构建优质高效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科学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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