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方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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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是对资料作出证据搜集及分析,以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然后就资料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审计整改方案【10篇】,欢迎品鉴!

【篇一】审计整改方案

  3月19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情况通报,研究我区整改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这次“回头看”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党的十九大后中央巡视的首次“回头看”。此次“回头看”反馈与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同步进行。在向贫困发起最后总攻的决战阶段,中央向我们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意见,充分肯定了我区脱贫攻坚成效,对我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广西的关心关怀,也是对我们抓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的精准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早抓紧,克难攻坚,把专项巡视“回头看”指出问题、国家考核发现问题等统筹起来,把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任务的完成推动脱贫攻坚任务的高质量完成。要结合“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指出的不足,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脱贫攻坚成色足、可持续。要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深入研判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提前谋划、积极应对,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强调,要把抓整改作为“两个维护”的直接标尺,检验干部的“四个意识”和政治担当。自治区党委对整改负总责,自治区党委常委和其他省级领导要带头整改。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落实本地本部门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其他同志按照分工落实好分管领域整改责任。要建立整改责任制,每项整改任务都要具体到人,整改不到位就要倒查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实做细巡视整改监督,逐件督办和对账销号,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以整改为契机,系统梳理脱贫攻坚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其他问题,一体统筹、全面精准整改。整改措施要精准务实管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以整改为名层层督查检查、填表报数,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向党中央、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篇二】审计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公安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支队“审计整改年”活动要求,切实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我大队自3月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以来。取得了必须的工作实效,基本到达了预期的目标。现将我大队“审计整改年”活动自查自评状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整改年”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

  在支队党委和财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大队全体官兵的倾力配合下,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具体表此刻以下三个方面:

  (一)审计整改观念全面更新。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我们紧紧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切实做到了“三个转变”: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防范转变、由处理处罚向用心推荐转变、由被动监督向主动服务转变,改变了以前认为“审计工作就是找麻烦、整人”的错误观念。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有的放矢。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大队财经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经济活动违纪违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经济活动“免疫系统”建设得到有效推进,涉案财物管理逐步规范,经费物资监管更加有力,保障潜力更加高效有力,从源头上遏制和杜绝各种违反财经法规纪律等问题的发生,为消防部队可持续性发展带给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二)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20xx年支队对我大队20xx年以来的财务开支状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我大队有4张凭证存在要素不全;暂付款中有支队购车款30000元没有发票以及一笔不明款6402.39元;固定资产帐帐之间相差3098359元。为了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根据实际状况,我大队仔细梳理,针对以上四项不同的问题,按照问题的属性逐个进行了汇总归类并整改到位。分别采取自查自纠和审计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形式,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检查再核实,现阶段已整改到位3个问题。由于我大队营房重建,到此刻还未进行验收决算,导致固定资产帐帐不符,我大队将尽快和有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争取将所有问题逐步整改到位。

  (三)机制制度逐步健全。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大队党委召集官兵学习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而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完善内部制度。坚持目标科学、职责明确的原则,先后制定了、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宣传力度强,为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取得实效,为使全体官兵充分认识和重视审计整改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大队从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多次召开大队党委会议,及时传达“审计整改年活动”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并透过支队内网的形式发布工作状况。整个活动期间,大队在支队内网上刊登了3篇关于“审计整改年”活动的新闻报道。

  二、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审计整改工作有待加强,整改工作手段不新。目前的工作开展,大多仍停留在以前的老方法,不能创造出新的、更好的方法。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对问题的实质欠深层次挖掘和分析,信息专报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不强,整改措施过于粗糙,可操作性差,促使强化内部管理的效果不明显,督促整改力度不大。个别问题“屡审屡犯、屡犯屡审”。

  (三)专业技能亟须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任务重、培训机会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潜力有待提高。

  三、认真落实整改提高的各项措施

  (一)把握主角定位,树立服务大局的财务管理理念。以开展工作评议为契机,用开放的意识、比较的思维、创新的理念、改革的精神,重新审视和研判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工作。要坚持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安排项目计划开支和开展工作,从机制、体制层面建言献策,强化财务管理服务大局功能。深入分析查出问题的症结,从加强内部管理层面提出有真效、有实效、有长效的工作推荐。

  (二)开展作风整顿,塑造礼貌高效的财务工作行风。将作风整顿与学习新的相结合、与开展审计业务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刚性”管理制度相结合,以优良高效的工作体现良好的工作作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措施,坚决杜绝“两张皮”和“走过场”。

  (三)搞好业务培训,培养技艺精湛的财务人员。以“摸得清家底、查得出问题、提得出推荐、经得起检验”为基本要求,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以“请进来教”为基本途径,邀请专家,进行电算化、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整体财务管理水平。以“送出去学”为首选方式,将财务人员送到上级审计机关和大专院校强化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潜力,培养财务管理“精兵”。

  (四)加强廉政建设,塑造廉洁透明的形象。严格执行廉洁从业。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为抓手,要求财务人员用高于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严于别人的标准监督自己,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等制度,探索实行项目质量职责追究制,切实维护财务人员的廉洁形象。利用会议通报、宣传栏等形式定期公开大队财务收支状况。

【篇三】审计整改方案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一)抓实学习贯彻。一是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重点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的文件精神等,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二是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统一要求,区审计局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召开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触动思想、触及灵魂,切实收到成效,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区审计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推动落实。

  (三)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局审计局职能实际,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了《区审计局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脱贫攻坚工作汇报对接沟通、履行驻村帮扶责任、抓好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压实工作责任。

  二、扶贫审计工作情况

  一是按照年初制定的审计计划,5月下旬,区审计局组织人员开展了2020年度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推动各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进提高扶贫资金高效使用,并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抓好整改落实。二是6月上旬,会同区扶贫办、区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坚决遏制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派出审计业务骨干对2019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中有关扶贫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结合对镇街委及部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将扶贫内容纳入审计范围,进一步完善了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加强扶贫领域审计监督。

  三、驻村帮扶情况

  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帮扶干部每月定期深入到富田村,与帮扶对象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居住条件、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脱贫措施,切实帮助帮扶户“理清思路、算好账”,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区脱贫攻坚挂片包村帮户“夏季提升”工作,在人员少,审计任务重的情况下,党员干部沉下心、扑下身,贴近群众,走村入户,了解农户特别是贫困户人员的基本信息、经济状况、享受的扶贫政策和目前的实际困难,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与贫困户深入交谈,帮助贫困户解决困难。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时刻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各方面与全过程。主动担责担难担险的意识还不够,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班子对帮扶村如何落实好“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方面指导不够,在帮助帮扶村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方面措施不多;三是在开展扶贫专项审计过程中,审计更多的侧重财务、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对被审单位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还不够到位,扶贫资金审计与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还有差距。

  五、下一步的打算

  一是努力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上级会议、文件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精神,不断提高政策理论素养。

  二是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确保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实现收入稳定、稳步脱贫。

  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扎实做好扶贫攻坚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

【篇四】审计整改方案

  我是年十一月三十日因换届调任绥滨县检察院任检察长职务的,至今已有一年半有余,在这次“转、树、促”活动中,通过认真学习县委书记杨贺新、县委副书记、县长康晓峰等领导的讲话,在“转”字上狠下功夫,思想认识有了极大的提高,为全面建设“和谐绥滨”,实现“强县富民”目标做贡献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按照县委“转、树、促”活动查摆阶段的要求,我院召开了全院干警分析会,在执法思想、工作作风、履职能力、遵章守纪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查摆,共写出个人分析材料29份,学习心得29篇。

  通过查摆,我带头就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查找了在学习、执法、世界观改造方面的种种不足,在灵魂深处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为继续深入开展“转、树、促”活动,根据查摆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如下: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要勇于监督别人,也要勇于接受别人监督,严格做好自身监督。

  因此,我个人整改措施总的目标是: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一、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首先要勤学习、善思考,做思想上的带头人。

  古人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一个不学无术的人不可能成为思想高尚的人,更不能成为人人信任、委以诚心、与之同甘共苦的带头人。

  因此我要通过学习来不断的提高自己、充实自己、丰富自己,增强自己的人格魁力和吸引力,进而团结、带领大家一道为实现绥滨检察振兴与发展而努力。

  既要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策觉悟和鉴别力,更好地驾驭全局,也要向书本学习,不断刻苦钻研,丰富理论知识,还要向实践学习,增强自己的才干,提高自己的能力;既要向先进典型学习,更要虚心向同志们学习,从而使自己能够更好地担负起肩上的担子。

  要增强党委意识、人大意识和市院意识,自觉接受县委和市院的领导,重大问题和疑难案件要主动向县委政法委、市院汇报,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队伍建设是根本,领导班子建设是关键。

  只有一流的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

  领导班子一定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

  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时代需要的合格领导者。

  三、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必须突出抓好专业化建设。

  当前,法律监督工作面临的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执法任务越来越繁重、执法工作越来越专业,检察人员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律专业素养,仅凭热情、靠经验执法办案是难以胜任的。

  要大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法律监督工作实际、具有检察机关特色的教育培训机制,切实加强对检察人员的专业化教育培训。

  要大力倡导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一把手”首先要带头学习,真正在全院形成刻苦钻研法学理论和检察业务的良好风气。

  要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引进机制,优化培养环境,尊重人才,用好人才,下大力气培养更多具有精深法律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

  四、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必须突出抓好职业道德建设。

  对检察人员来说,如果自身不过硬,不依法办案,不公正执法,就没资格监督别的部门,就不可能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更无从谈起。

  抓好职业道德建设是确保队伍自身干净的思想基础。

  因此,要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核心,大力加强检察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把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与执法规范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检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变成执法、司法工作的规则、机制,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和公信力,真正使检察人员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五、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还要突出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作为监督者,必须首先接受监督。

  否则,监督就不会有公信力,检察权还会被滥用。

  要自觉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真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对于关键执法岗位、一线执法人员,要强化监督制约,坚决防止执法不公、不廉问题的发生。

  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对检察权运行实施监督的有效机制和制度体系,加大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努力形成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xx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目标,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自觉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真正把检察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篇五】审计整改方案

  根据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审〔2013〕117号)、公司《关于印发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提升基础管理水平,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整改内容

  本次审计整改的内容包括2010年、2011年、2012年国家局组织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年报审计、全面审计(包括自查、复查、国家局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审计(含国家局直接审计和授权审计),外部审计机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公司集中组织开展的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物资采购审计、宣传促销审计发现和披露的问题,以及审计检查中明确提出的需要关注的事项、管理建议书中提到的相关问题。

  二、整改标准

  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为依据标准,按照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各部门要逐项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涉税方面,少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一律进行补缴;二是涉及主辅关系方面,无偿占用主业资金、资产的,一律进行收回或收取相应的资产使用费;三是涉及职工利益方面,工资外列支工资性支出的一律调入工资列支,为职工承担建房成本费用的一律收回;四是涉及资产管理方面,权证不全、权属不清、

  长期闲置的,一律进行权属办理和资产清理;五是涉及管理程序方面的,制度不健全的进行梳理修订,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加强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六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方面,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确保审计整改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组织领导

  厂部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sss

  副组长:dddfffhhh

  成员:财务、审计以及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派驻办。

  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指定专门联络员,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工作安排

  审计整改工作分为梳理核对、整改落实和重点抽查三个阶段。

  (一)梳理核对阶段(4月20日—6月10日)

  1、财务、审计部门收集、梳理。

  财务部门收集梳理2010年以来年报审计、外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其他方面的审计问题由审计部门收集梳理,按照发现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按照问题点逐项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并将问题分解表于4月25日前反馈至各责任部门。

  2、各部门核对、自查。

  各责任部门对分解的问题点进行认真核对,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各问题点的整改情况以国家法律法规

  和行业政策为依据,以能否经得起外部审计的检验为评判标准进行逐项对照,分别梳理出已经整改的问题和正在整改的问题、并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详细说明原因等,将自查整改情况按要求填列《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自查表》(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对自查结果负责,于5月6日前报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材料)。

  3、报公司审核确认。

  由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自查整改情况,形成厂部自查整改总报告,经厂领导签字确认后,于2013年5月10日前上报公司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11日—7月31日)

  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司审核、确认结果及整改要求,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再分解,限期整改。

  各责任部门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即加以整改。

  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并抓紧落实。

  对无法整改的问题点,及时报厂部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后,上报公司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协调处理。

  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以不同形式开展审计整改工作督促指导,随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各部门将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于7月25日前报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总报告于2013年7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公司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9月10日)

  厂部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抽查发现不按要求整改或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提交厂部进行严肃处理。

  整改情况要经得起公司、国家局等各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行业的特殊性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意识,站在维护行业体制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认真对待此次审计整改工作。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次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措施上更加有效。

  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定期听取整改情况,集中力量抓好落实。

  (二)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指定专门联络人员,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

  本次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业务、财务部门,各部门要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制订完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并将整改情况纳入考核,确保审计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三)认真落实,积极整改。

  各部门要按照整改要求,积极行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拖延,对存在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逐项整改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业务、财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整改工作情况,督促整改工作进度,

  指导和会同整改部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总遇到的难题,重大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厂部将从7月份起对整改情况按月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月度工作目标考核,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且无充分理由的,除扣减月度考核得分外,由部门一把手向厂办公会进行专题报告,以强化整改的执行力度,提高整改率。

  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及公司的相关要求,对照检查产生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防范问题再度发生;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未解决的重大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实施重点督办。

  同时,要注意实事求是的解决制度不适应和失效的问题,加强制度执行监督考核,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机制,促使制度执行更加科学、规范、有效,不断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和严格规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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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C参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工作。

  附件: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自查表

【篇六】审计整改方案

  为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确保全面审计工作取得实效,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广西崇左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按照国家局、区局有关工作要求,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开展全面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成立全面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到位。成立以企业一把手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指导与督促检查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片抓,领导小组具体抓的态势。

  二是制订专项工作方案,确保治理成效。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全面审计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方法步骤,为全面审计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整改工作。针对全面审计发现的重点问题类型,切实抓好整改,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做到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四是综合治理,确保收到实效。把此次审计整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依法合规经营等工作有机结合,引导各单位、部门在开展工作时,严格落实规范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篇七】审计整改方案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审计成果运用,规范公司系统审计整改工作,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和效果,形成以整改促管理的良性循环,制定本办法。 

  1.2整改原则 

  对审计发现问题,各单位应按“问题发生原因没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问题责任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 

  1.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本部及直属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XXXXXX

  3术语和定义 

  3.1规范性简称 

  3.2审计整改 

  审计整改(以下简称“整改”)是指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按照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或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预防,以及对审计建议采取措施进行落实的一系列行为。

  审计整改范围包括省公司、直属各单位对本级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对各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

  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发现的问题包括: 

  3.2.1公司审计部对省公司及其直属各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 

  3.2.2省公司审计部对其下属各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

  3.2.3直属各单位审计部门对其下属各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 

  3.3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工作方案是指审计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审计意见或其他检查单位的整改通知,为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所制定的工作安排。

  3.4整改工作计划 

  整改工作计划是指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整改工作方案或本单位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并安排各项整改工作进度所编制的具体工作计划。 

  3.5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是指整改责任人根据整改计划中各审计发现问题,记录问题产生的原因、具体整改措施以及整改完成情况等信息的文件。

  3.6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预防措施台账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预防措施台账是指整改责任人在填写整改卡片后,整理填报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的含本单位或部门整改相关内容的文件。 

  3.7整改情况报告 

  整改情况报告指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在完成本单位或部门的整改工作后,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未决事项进行总结形成的书面文件。 

  3.8整改情况评估报告 

  整改情况评估报告指审计部门或上级单位在整改完成后,对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是否按规定时间提交整改报告以及相关材料,审计发现问题是否已经整改,整改措施是否及时以及整改结果是否符合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计划进行评估形成的书面文件。

  4职责 

  4.1审计部门 

  审计部门是整改工作的监督评价部门,负责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审计部门职责主要包括: 

  4.1.1汇总及审核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提交的整改情况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并维护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预防措施台账;

  4.1.2监督和评价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效果,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向公司领导报告整改情况。 

  4.2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 

  4.2.1负责分析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4.2.2对于审计发现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情况,根据问题原因分析责任主次,并依此确定一个部门为整改主要责任部门,其余部门为整改次要责任部门。

  4.2.2.1整改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分析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实施整改工作,并向审计部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及整改卡片等文件; 

  4.2.2.2整改次要责任部门负责协助整改主要责任部门落实整改计划。 

  4.2.3负责组织实施整改工作,落实有关审计建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及提交相关报告。 

  5管理内容和办法 

  5.1整改管理的范围 

  5.1.1国家审计机关对公司及直属各单位进行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5.1.2公司对公司及直属各单位进行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5.1.3公司各级审计部门执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5.1.4上述审计或审计调查提出的审计建议中需要落实的事项。 

  5.2整改管理的内容具体包括:

  5.2.1停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5.2.2纠正已经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管理不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包括调整相关账务、收回有关资金、更正不当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行为等; 

  5.2.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不当做法所导致的损失; 

  5.2.4对已经发生但现在确实无法复原或更正的行为,要制定预防措施,通过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修改完善相关业务流程,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5.2.5落实审计改进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弥补管理漏洞,并举一反三,从根本上规范管理,提高管理的效益和效率。

  5.2.6视情况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惩处。 

  5.3整改的工作程序与步骤

  5.3.1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5.3.1.1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1)整改目的: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确定整改工作需要达到的目标与要求;

  (2)整改时间段:列明整改责任部门完成整改工作的规定时间段; 

  (3)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主要/次要责任单位或部门:列明被审计单位的问题,并应将审计发现问题按职责分类分解到各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可将被审计单位根据责任的主次确定整改主要责任部门及整改次要责任部门,明确其在整改工作的主要职责及分工。 

  5.3.1.2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编制及审批流程 

  (1)草拟整改工作方案 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在接到上级审计单位下达的审计意见或其他检查单位的整改通知单后,应根据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按管理职责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责任分解到各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 

  (2)审核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工作方案》应提交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整改任务是否符合上级下达的整改要求或达到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整改要求; 

  ②整改要求对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而言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③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是否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审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整改工作方案后,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将经审批的整改工作方案上报到上级单位进行备案。 

  (3)下达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工作方案》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应将该工作方案送达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执行。

  5.3.2制定整改工作计划 

  5.3.2.1整改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 

  (1)审计发现的问题:列明各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需要负责的审计发现问题,包括所涉及的流程、具体问题描述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2)整改责任人: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确定具体的整改责任人; 

  (3)整改措施:根据整改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4)整改完成时间:根据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整改要求的迫切程度,以及整改部门的实际情况,合理预估各整改工作的进度,确保达到整改工作方案中对于整改完成时间的要求。

  5.3.2.2审计整改工作计划的编制及审批流程 

  (1)草拟整改工作计划 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下达后十个工作日内,或整改工作方案下达后十个工作日内,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并根据整改要求及整改完成时间,结合本单位或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整改工作计划。 

  (2)确定整改工作计划 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汇总各整改责任人反映的情况,权衡发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间安排,根据需要对整改工作计划进行调整,最终确定整改工作计划,并将整改工作计划提交至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进行审核。 

  (3)审核整改工作计划 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对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提出的整改工作计划进行审核,主要对整改工作计划进行以下方面的审核:

  ①整改措施是否能达到整改工作方案中提出的整改要求; 

  ②整改时间安排是否能满足整改工作方案中提出的时间要求。若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判断整改工作计划很可能难以达到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应及时与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进行沟通,必需时对整改工作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 

  (4)审批整改工作计划 

  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对经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审核的整改工作计划进行审批,用以下发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按照执行。 

  5.3.3实施整改工作计划

  5.3.3.1填写整改卡片并录入整改台账信息 

  整改责任人应根据整改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整改责任人应在编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后,将本单位相关的整改内容录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预防措施台账》,并提交到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进行汇总。 

  5.3.3.2实施整改工作计划整改责任人应按照整改工作计划落实具体整改工作。整改过程中,整改责任人应搜集相关的材料,包括会计凭证、发票、合同、制度文件、流程等,作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证明材料;整改责任人应与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定期反馈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确保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对整改的过程以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得以全面的了解,对整改责任人无法解决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应进行协调,并及时将整改结果更新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上。 

  5.3.3.3整改进度管理 

  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应在整改过程中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进行反馈。若出现整改工作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的意外情况,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应与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进行协商,如有必要寻求审计部门的技术指导。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可根据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反馈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阶段性检查以确定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是否有效开展整改工作,内容包括: 

  (1)已完成的整改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已完成的整改是否符合整改要求; 

  (3)未完成的整改是否按计划进行,其执行是否与要求相符; 

  (4)超过既定时间未完成整改的原因。

  5.3.4整改报告 

  5.3.4.1整改情况报告主要内容 

  (1)整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介绍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组织、实施情况,应整改的问题个数、已整改的问题个数、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个数等; 

  (2)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应包括问题描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整改实施情况描述,整改结果描述等,其中整改实施情况描述包括已采取的整改措施、预防措施、修改完善的制度、流程; 

  (3)暂未完成整改问题的说明,应包括报告暂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个数、未整改的各个问题的具体原因、计划采取或正采取的措施、计划完成整改的时间等;

  (4)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介绍通过整改,在纠正错误、弥补漏洞、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和效益方面达到的效果。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时,整改责任人应确定并提交相关附件资料,包括《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预防措施台账》以及有关整改证明材料,包括调整账务的会计凭证、账页、收回有关款项的凭据、制定或修订的制度和流程文件、签订的补充合同等整理成册,一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审计部门。 

  5.3.4.2整改情况报告的编制及提交程序

  (1)编写整改情况报告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应在整改工作计划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编写整改情况报告。 

  (2)审核整改情况 在收到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提交的整改情况报告后,审计部门对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的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计部门认为整改不彻底的,可以责成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重新整改。审计部门根据各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的整改情况,汇总相关信息,编制并及时更新整改总台账。如整改工作为上级下达的整改意见或外部审计机构对各单位的整改要求,审计部门应将整改情况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预防措施台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卡片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到上级单位。 

  5.3.5整改评估与处罚 

  5.3.5.1整改评估 

  如整改工作为上级下达的整改意见或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上级单位负责在获取《整改情况报告》后对整改工作进行整改情况评估;如整改工作为本单位审计发现问题,审计部门负责在整改完成后对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进行整改情况评估。整改评估主要关注:整改执行是否符合整改台账中的整改建议,整改工作是否充分等。 

  5.3.5.2整改处罚

  公司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违反整改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视情况轻重,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一般处罚: 

  ①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整改报告、整改台账和有关整改证明材料的;

  ②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积极、不认真,不按要求实施整改,敷衍了事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从重处罚:

  ①对审计发现问题不进行整改,经审计部门督促仍拒不执行的; 

  ②整改不彻底、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屡审屡犯行为的;

  ③存在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截留电费、贪污或挪用公款、窃取单位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 

  5.3.6后续审计

  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根据整改结果,确定是否需要对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进行后续审计,以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审计部门整改审计执行人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以确定是否进行后续审计: 

  5.3.6.1审计发现问题是否为高风险,或在以往年度多次发生的情况;

  5.3.6.2审计发现问题是否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5.3.6.3整改措施是否要求修改现有制度或增加相应制度以降低或避免审计发现问题的重复发生可能性;

  5.3.6.4领导关注的其他重点审计发现问题所在的领域。

  后续审计包括制定审计方案,确定项目组组员,开展审计工作以及对审计结果进行总结与报告。

  具体后续审计的流程,参考《审计项目管理办法》中自行完成审计项目或委托外部机构完成的审计项目流程。 

  6附则 

  6.1废止文件XXX

  6.2解释权 

  本办法由XX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篇八】审计整改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70多家相关企业和单位的代表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其中4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2018年6月,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到广西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并于2018年10月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反馈意见内容梳理成八大类45个问题,于2018年12月29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验收,力争一年内完成70%的整改任务,两年内整改任务完成90%以上,其余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则分阶段推进、抓紧整改。

  全区14个设区市、10个区直有关单位和两家国有企业对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压实责任,扎实整改。目前,钦州市“散乱污”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等5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其他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钦州市“散乱污”铁合金项目清理整改问题基本完成。钦州市对存在的铁合金小高炉问题迅速开展清理工作,共清理辖区24家“散乱污”小冶炼企业和65家其他“散乱污”企业。同时,全区各地举一反三,集中整治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截至2018年12月底,共排查发现4629家“散乱污”企业,目前正按计划进行分类清理处置。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年度整改任务。广西将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加快治理进度。2018年底,已完成248个市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165个问题清理整治任务,整治完成率100%。在2019年1月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会议上,生态环境部对广西的做法予以肯定。

  南流江水质明显改善。南流江流域内各市县重点从禽畜养殖、生活、工业三方面污染开展综合整治,采取截污控源、收运还田、生态化改造、完善污水处置设施等办法,多措并举推进治理工作。经过整治,南流江水质改善明显,2018年上半年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为劣Ⅴ类,2018年7月及9-12月改善为Ⅲ类,年均水质达到Ⅳ类,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污染攻坚目标。

  2018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通过实施以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散乱污”整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烟花爆竹禁燃限放、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专项为重点的“百日攻坚”行动,以“清单式”管理推进大气污染治理。2018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1.6%,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9%。与2017年相比,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中铝广西稀土公司非法开采问题整治基本完成。目前,该公司对其所属的稀土矿山实施停工停产,并对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序推进其他问题整改。其中,已完成岑溪、崇左、富川等地回收点的生产设备拆除,已完成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自动监控安装等工作。

  发布会上,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北部湾港务集团和玉林市龙潭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代表分别就相关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曹伯翔介绍,下一步广西将加强督查督办,对已完成整改的,要严格检查验收,巩固成效,按时销号;对推进整改严重滞后、不作为、乱作为的,要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固体废物等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篇九】审计整改方案

  2018年6-7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2018年10月20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向广西反馈督察意见。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反馈意见内容梳理成八大类45个问题,于2018年12月29日印发了相关整改方案,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验收,切实强化追究问责,力争一年内完成70%的整改任务,两年内整改任务完成90%以上,其余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则分阶段推进,抓紧整改。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基层,调研督办。

  为回应社会关切,便于社会监督,4月2日,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具体问题和整改方案。

  公布的8类45个问题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一些部门和地方政治站位不高,推动整改态度不够坚决。

  在思想认识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真正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党中央交办的一件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些领导同志不但没有正视问题,反而反复强调工作成效;有的领导同志认为,广西生态环境质量好,要求做到“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太难;有的领导同志甚至认为,广西是贫困地区,主要问题是发展不足,保护应服从于发展,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关注的、有资金补助的,就多做一点,其他的只能慢慢来。

  正是由于这些思想认识问题,导致有些整改工作非常被动。在部署推进方面,侥幸过关的思想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较为普遍。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地市上报的整改销号问题,从未组织集体研究,仅形式审查后即予通过,导致压力无法传导,甚至助长了地市侥幸心理,以致一些公开的整改落实情况严重失实,损害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

  2017年上半年,自治区组织5个工作组开展整改情况督导,有的组长未按要求下沉地市,有的组长甚至从未去过现场,督导报告未报请自治区领导审核,工作流于形式。在工作落实方面,督察整改的紧迫感不强,一些工作拖拉散漫,有时得过且过。

  近年来,由于工作调整,自治区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更换频繁,导致整改工作的连续性受到一定影响。一些地市总是将整改时限压在国家规定的最后期限,能拖则拖,导致工作积重难返,越来越被动。此次“回头看”进驻前期,自治区在边督边改工作方面,也存在拖拉滞后的问题,直到督察组公开曝光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后,才受到警醒,加大工作力度。

  2.自治区虽然印发环境保护督察办法,但督察工作至今没有开展。

  3.玉林市对督察指出的诸多问题态度消极,市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的32项主要事项均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更是只字未提。2017年玉林市10项到期整改任务实际仅完成4项。

  4.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17年4月底前,清理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土政策”,但桂林市灌阳县置若罔闻,2017年以来仍4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对高耗能高污染铁金企业电费扶持事宜。2017年至今,共对8家铁合金冶炼企业补贴2928.4万元;2018年3月还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7家铁合金冶炼企业2016年度上缴地方税收327.9万元作为扶持资金全额返还相关企业。

  5.在对北部湾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原工业和信息化委及钦州市无视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有关政策,层层“放水”,将钦州市23个使用13—50立方米小高炉、工艺极为简陋、污染十分突出的冶炼项目认定为符合产业政策,并公示完成整改销号。督察组在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及钦北区大直镇检查发现,当地20多家小冶炼厂共建有32座小高炉,随机抽查4家铁合金冶炼厂、1家再生铝冶炼厂,均属“散乱污”企业,烟气直排、污水横流,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督察组比对自治区有关部门认定符合产业政策的23个小冶炼项目,发现5个项目生产设备甚至早在2013年前就已拆除。

  二、关于水污染防治的问题

  6.2017年全区河流断面中I-III类水质比例较2016年下降4.1%。

  7.南流江等河流污染问题不但没有解决,污染还加剧。南流江水质恶化是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重点问题,但流域内相关地市推进整改工作重部署、轻落实,表态多、行动少,整改方案明确的各项具体措施均未按时完成。到2017年底,流域内需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10个工业园区仅完成2个;非法设置的1000余个入河排污口未按要求取缔关闭;已建成的6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大部分“晒太阳”。玉林市既未按整改时限要求划定重点支流畜禽禁养区,也未制订支流污染治理方案,2017年市级治理资金投入较2016年减少61%。畜禽养殖污染是南流江主要污染源,但玉林市不仅在资金投入上打折扣,而且项目推进也十分缓慢,以致中央拨付的3650万元专项资金也被闲置8个月,截至2018年5月,禁养区养殖场清拆任务完成率不到10%。2017年,南流江水质大幅度下降,干流5个省控以上监测断面全部超标,国考横塘断面水质下降为Ⅴ类,2018年1—5月又进一步恶化为劣Ⅴ类。南流江水质恶化严重,不但未引起足够重视,反而在任务考核时还得了较高分数。

  8.下雷河污染问题没有解决。

  9.钦江污染问题没有解决。

  10.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北部湾近岸海域局部水质下降。但督察发现,北部湾区域陆源污染整治工作不力,近岸海域局部水质下降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一类海水比例较2016年均有所下降。目前,沿海三市每年约有4000多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有监测的入海市政排污口废水排放达标率不到50%。一方面,污水管网覆盖不全,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如北海市大冠沙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一直不能正常运行;钦州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长期不到设计的20%。另一方面,部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缓慢,处理能力严重不足,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的4个改造工程均未按期完成,有的至督察“回头看”时尚未开工。

  11.茅尾海海域海水质量全年处于四类—劣四类水平。

  12.防城港东湾海水水质下降为劣四类。

  13.北海市廉州湾海域活性磷酸盐浓度显著升高。

  14.根据督察整改要求,2017年底前消除直排入海(河)排水口,但该项工作推进缓慢。

  15.沿海三市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滞后,反馈意见指出的“大量工业废水冲击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直接超标排放”问题依然突出。

  沿海三市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滞后,反馈意见指出的“大量工业废水冲击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直接超标排放”问题依然突出。截至2018年6月底,沿海三市22个工业园区中6个尚未完全实现污水集中处置,13个依托或计划依托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但运行不正常或出水超标问题时有发生。

  北海市4个园区每天约5万吨工业废水依托红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导致该厂进水总磷浓度远超设计标准,出水总磷浓度长期不能稳定达标。防城港市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2018年6月运行一度瘫痪。

  2017年12月以来,钦州港经济开发区胜科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多次超标,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达159毫克/升。

  16.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推进缓慢,工作进度在全国居后。

  17.南宁市黑臭水体通过临时性应急整治措施应付考核,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上报完成整治的直排口三分之二采用半截污方式,污水溢流严重;应急使用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2017年通过考核后就疏于管理,督察组随机抽查3处运行均不正常,有的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甚至高达280毫克/升、氨氮浓度高达33.4毫克/升。

  根据《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环办水体函〔2018〕622号),南宁市38段黑臭水体仍有11段黑臭。经核实,截至2018年6月仍有70个生活污水直排口未完成整治,每天直排污水约40万吨。

  18.梧州市宝石加工作坊噪声污染是2016年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问题,对此,梧州市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入园,较好地解决了群众诉求。但由于缺乏统筹谋划,全市4个宝石加工园区3个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19.2013年以来,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梧州市年年开会研究,年年制订方案,但年年收效甚微,年年形势严峻。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后,梧州市仅针对督察指出的9个排污口制订整改方案,而且在9个排污口没有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就公示销号。

  三、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问题

  20.2017年,自治区PM10和PM2.5年均浓度均较2016年不降反升,未完成整改目标要求,14个设区市中13个优良天数比例降低。

  21.2017年,玉林市大气环境质量下降,PM2.5年均浓度全区涨幅最大,但仍不在整改上下功夫,而是违规使用自动喷淋系统干扰有关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站点的正常监测,性质十分恶劣。

  22.2017年贵港市未完成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任务,并被自治区两度约谈,但仍未高度重视,仍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上半年,PM2.5、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

  23.2017年梧州市未完成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任务,并被自治区两度约谈,但仍未高度重视,仍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上半年,PM2.5、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梧州市强调客观原因多,推进整改落实少,督察组随机抽查城区3个较大规模的在建建筑工地,其中2个完全没有扬尘防控措施,工地及周边道路尘土弥漫。

  24.2017年贺州市未完成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任务,并被自治区两度约谈,但仍未高度重视,仍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上半年,PM2.5、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

  四、关于生态保护的问题

  25.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明确指出,“十二五”以来广西自然保护区面积减少约6.9%,保护区边界不清问题普遍存在,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比较突出。但原自治区林业厅和有关地市在推进整改时,不是想办法解决该问题,而是试图通过自然保护区确界工作,进一步压缩生态空间,使违规问题合法化。根据2017年原自治区林业厅初审通过的7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确界方案,保护区面积平均减少46%,个别保护区面积甚至减少87%。该方案被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否定后,原自治区林业厅又于2018年5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示,支持相关地市将43处采矿区、探矿区和风电开发等项目以“开天窗”等方式调出自然保护区,调减保护区面积15.2%。按此方案,一些自然保护区将支离破碎,生态功能大幅降低。虽然原自治区林业厅的方案没有获得通过,但已产生不良的影响,不仅助长了一些地市侥幸心理,而且直接使全区自然保护区确界工作推进滞后、态度摇摆。截至2018年6月,仍有7个自治区级保护区未完成确界,大量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没有及时退出,整改时限要求一拖再拖。

  26.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后,玉林市默许在那林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博白云飞嶂风电场项目,截至2018年6月该项目已完成80%施工道路和1座基坑建设,占用、损毁保护区林地9.83公顷。经查,2017年原自治区林业厅、玉林市林业局违规批准占用林地许可,博白县林业局多次批准林木采伐许可。为推进项目合法化,玉林市还在2018年3月上报的那林自然保护区确界方案中,拟将包括该风电项目在内的大部分保护区调出保护范围,拟调减保护区面积高达86.1%。

  27.针对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养殖问题,北海市未按照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对保护区内的全部养殖场进行清理整治,而仅清理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养殖场,对同一区域内合浦晟泰现代渔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单位非法养殖问题不闻不问,导致92公顷保护区被长期侵占。2016年12月及2017年5月,合浦儒艮保护区管理站两次向北海市及合浦县行文要求清理,均未得到回应,直至“回头看”进驻时才着手相关清理工作。

  五、关于企业环境监管的问题

  28.此次“回头看”受理的群众投诉中,有229件是2016年第一轮督察转办但群众仍然重复投诉的,其中查处不实、整改不力是群众重复投诉的主要原因。

  29.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在第一轮督察期间就被群众举报,此次“回头看”又收到投诉。现场检查发现,企业111万吨矿热炉渣和强碱性精炼炉渣堆填侵占铁山港码头;广西瑞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综合利用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废渣为名,行违规倾倒堆填之实。所有堆放区域均无“三防”措施,铁山港码头约47.34公顷区域满目疮痍,周边坑塘水质呈强碱性,严重威胁北部湾近岸海域环境安全。针对该企业的污染问题,北海市环境保护局从2013年至今累计下达整改通知和行政处罚文件20余份,并于2017年3月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北海市党委、政府。但北海市党委、政府不仅未督促整改,还于同年9月给予诚德集团下属公司产业扶持资金2968万元。

  30.督察期间,群众投诉梧州岑溪市三堡镇稀土开采污染水源、毁坏林木问题,梧州市相关部门查处不严不实,上报材料均称群众投诉不属实,还在对外公开时写道“未发现有人为毁坏经济林的情况”。但现场检查发现,中铝广西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大范围越界开采稀土,造成山体塌方毁坏水塘、林地和农田达24.44亩,项目防渗设施不完善,污染周边环境。

  31.广西银亿科技矿冶有限公司220万吨含镍废渣露天堆存、风险突出,但该企业不仅整改进度迟缓,还违规建设新的项目,且将新产生的约4万吨危险废物继续露天堆放,直至2018年5月才着手整改。对此,玉林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虽多次赴该企业调研,但多是关心经济发展,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及督察整改情况鲜有问及。

【篇十】审计整改方案

  根据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审〔2013〕117号)、公司《关于印发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提升基础管理水平,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整改内容

  本次审计整改的内容包括2010年、2011年、2012年国家局组织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年报审计、全面审计(包括自查、复查、国家局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审计(含国家局直接审计和授权审计),外部审计机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公司集中组织开展的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物资采购审计、宣传促销审计发现和披露的问题,以及审计检查中明确提出的需要关注的事项、管理建议书中提到的相关问题。

  二、整改标准

  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为依据标准,按照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各部门要逐项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涉税方面,少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一律进行补缴;二是涉及主辅关系方面,无偿占用主业资金、资产的,一律进行收回或收取相应的资产使用费;三是涉及职工利益方面,工资外列支工资性支出的一律调入工资列支,为职工承担建房成本费用的一律收回;四是涉及资产管理方面,权证不全、权属不清、

  长期闲置的,一律进行权属办理和资产清理;五是涉及管理程序方面的,制度不健全的进行梳理修订,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加强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六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方面,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确保审计整改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组织领导

  厂部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sss

  副组长:dddfffhhh

  成员:财务、审计以及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派驻办。

  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指定专门联络员,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工作安排

  审计整改工作分为梳理核对、整改落实和重点抽查三个阶段。

  (一)梳理核对阶段(4月20日—6月10日)

  1、财务、审计部门收集、梳理。

  财务部门收集梳理2010年以来年报审计、外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其他方面的审计问题由审计部门收集梳理,按照发现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按照问题点逐项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并将问题分解表于4月25日前反馈至各责任部门。

  2、各部门核对、自查。

  各责任部门对分解的问题点进行认真核对,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各问题点的整改情况以国家法律法规

  和行业政策为依据,以能否经得起外部审计的检验为评判标准进行逐项对照,分别梳理出已经整改的问题和正在整改的问题、并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详细说明原因等,将自查整改情况按要求填列《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自查表》(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对自查结果负责,于5月6日前报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材料)。

  3、报公司审核确认。

  由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自查整改情况,形成厂部自查整改总报告,经厂领导签字确认后,于2013年5月10日前上报公司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11日—7月31日)

  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司审核、确认结果及整改要求,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再分解,限期整改。

  各责任部门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即加以整改。

  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并抓紧落实。

  对无法整改的问题点,及时报厂部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后,上报公司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协调处理。

  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以不同形式开展审计整改工作督促指导,随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各部门将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于7月25日前报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总报告于2013年7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公司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9月10日)

  厂部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抽查发现不按要求整改或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提交厂部进行严肃处理。

  整改情况要经得起公司、国家局等各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行业的特殊性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意识,站在维护行业体制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认真对待此次审计整改工作。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次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措施上更加有效。

  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定期听取整改情况,集中力量抓好落实。

  (二)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指定专门联络人员,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

  本次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业务、财务部门,各部门要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制订完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并将整改情况纳入考核,确保审计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三)认真落实,积极整改。

  各部门要按照整改要求,积极行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拖延,对存在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逐项整改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业务、财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整改工作情况,督促整改工作进度,

  指导和会同整改部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总遇到的难题,重大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厂部将从7月份起对整改情况按月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月度工作目标考核,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且无充分理由的,除扣减月度考核得分外,由部门一把手向厂办公会进行专题报告,以强化整改的执行力度,提高整改率。

  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及公司的相关要求,对照检查产生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防范问题再度发生;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未解决的重大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实施重点督办。

  同时,要注意实事求是的解决制度不适应和失效的问题,加强制度执行监督考核,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机制,促使制度执行更加科学、规范、有效,不断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和严格规范水平。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审计整改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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