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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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和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十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省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稳中求进,以加强作风建设和开展“五型”政府建设为统领,扎实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中央领导对我省民族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我局信息工作获国家民委散居省份第X名的好成绩。民族宗教各项工作重点突出,成绩喜人,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把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文件精神。一是省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多次出席民族宗教工作相关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开展调研。二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宗教工作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细化文件条目,加强文件督查。同时,以省“两办”名义印发了多个重要文件,为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三是充分发挥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去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调度,解决了一系列重大问题。

  (二)凝聚多方合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础不断巩固

  一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召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以“连心创建、创业创建、创新创建”为载体,促进全省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XX社区等四个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全省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单位评选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二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积极实施,中期评估靶向精准高效。我省第5轮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全力推进。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对37个民族村组采取每年各安排20万元发展资金政策,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精准脱贫。全省2020年各级投入民族乡村资金超1.3亿元,省直对口支援民族乡村投入超3100万元,整合涉农发展资金超4400万元。全省民族乡村面貌显著改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三是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成绩喜人。时隔27年在南昌成功举办全省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涌现出一批传统体育项目优秀人才,为明年参加全国民运会打下坚实基础。全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筹备工作扎实推进。四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用心、用情、用法做好在赣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挖掘选树民族团结典型,在我省南昌市经商的阿卜杜拉的事迹带动下,九江、鹰潭等地也纷纷涌现出一批爱党爱国、维护民族团结、诚信经商的少数民族经商和务工群体,成为XX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一道靓丽的风景线。2020年下半年,我省“一封家书”的后续报道再获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

  (三)强化法治思维,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积极开展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大学习、大调研、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理论政策和业务能力水平,夯实宗教工作基础。二是加强宣传,简政放权,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开展了送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进社区活动。联合省普法办、新法制报社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宗教事务条例》专场”知识竞赛活动,超16万人次参与。立法工作稳步推进,《XX省宗教事务条例》前后修改40余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预计将于2020年上半年出台。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推进。认真落实“五型”政府要求,积极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面规范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我局2020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42项,准予许可37项,不予许可5项,受理公共服务事项408项,办结率为100%。积极推进“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改革。34项政务服务事项中,目前已有12项承诺实现“一次不跑”,10项承诺实现“只跑一次”。

  三是妥善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认真梳理和整改薄弱环节,狠抓宗教界教风建设,促进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了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和谐宗教团体创建活动。健全规章制度,出台了《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全省性宗教团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省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积极开展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相关工作。四是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指导全省五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加强教风建设的倡议。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顺利换届。积极开展XX宗教祖庭文化课题研究。与XX日报共同主办了XX禅宗文化研讨会,启动《XX道教通史》编写工作。省佛协举办第X届XX省讲经交流会,省道协举办第八届XX省道教玄门讲经活动,省基督教“两会”举办了“纪念改革开放X周年、神学思想建设X周年”座谈会和基督教中国化培训班。引导宗教界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全力加强宗教院校工作。2020年2月XX宗教院校教育服务中心筹备设立,相继完成了院校登记、去筹和筹建等一系列工作。

  2020年以来,我局还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各项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党支部建设。同时,认真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省“五型”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对“怕、慢、假、庸、散”五方面问题进行查摆,列出整改措施。结合“五型”政府建设,提出“文来文往文管用,人来人往人满意,事来事往事落实”的具体措施。同时,严格按规定开展干部人事工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我局严格按中办要求,冻结人事事项。

  去年一年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如:我省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后续工作难度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形式、内容和载体比较单一;宗教工作有些重难点问题解决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

  二、2020年工作安排工作思路

  2020年是新中国成立71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省、市、县机构改革将全部到位,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也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新的一年,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XX届X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X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1.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相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相关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2.继续实施好《XX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大投入,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态势。抓好差别化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3.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推动民族乡村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开好精准扶贫示范点建设推进工作现场会。

  4.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城市连心创建、农村创业创建、其它领域创新创建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抓好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建设。开展好督查及互观互检活动。

  5.做好民族文化体育工作,做好XX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的筹备工作,组团参加全国第11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6.进一步做好在赣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重视先进典型发掘和积极作用的发挥。

  7.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活动,修订出台《XX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升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新时代对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宗教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

  8.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指导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组织开展好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宗教祖庭文化研究,注重发掘和弘扬宗教文化积极内涵。

  9.进一步健全全省性宗教团体管理制度。会同省委统战部做好省天主教两会、省基督教两会的换届工作。

  10.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继续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问题,深入开展“五型”政府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创新、担当、服务、过硬”型队伍。

第二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指导支持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基督教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二、存在问题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下步工作重点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第三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2020年度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统战工作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 “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乡2020年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唐军为组长,乡长彭昆、乡党委副书记魏超为副组长、其它副职为成员的统战和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将统战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XX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乡的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及时完成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注重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氛围
  2020年以来,严格按照县委对今年统战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我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全乡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共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市、县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了全面的理解,不断提高了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现阶段全乡统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我乡结合侨法宣传月、涉台政策法规宣传周和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月,12.4宪法日、绿美XX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大力对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政策进行了宣传。
  三、注重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助推乡域经济发展
  2020年以来,我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绿色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的思路和“仙茶之乡、绿色XX“的发展定位。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统战和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力量和宗教人士力量,通过各方的共同奋斗,2020年全乡茶叶面积已达13000亩,高山竹笋36000亩,山葵500亩、中药材种植500余亩、猕猴桃450亩,冷水鱼基地2个;全乡人均收入超14000元。
  四、加强对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管理
  乡党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与各村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排查和掌握了本乡内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情况,并建立了信息台账。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合法宗教场所人员、安全、活动的管理,指导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年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5次,并落实了各项管理措施。积极做好全乡的宗教信徒积极做好引导、教育工作,全年未出现信徒非法上访等现象。
  五、下一步打算
  2020年,乡党委、政府继续抓好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做好各民主党派和各群众团体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宗教工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适应,树立和谐统战意识,强化教育引导,把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思路上来,持续发挥统战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为XX乡的发展出谋划策。严格按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各类宗教活动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宗教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宗教场所安全和谐、各类宗教活动规范有序。

第四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镇在县民宗局的正确指导和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把宗教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包片干部负责制,全镇分为五个片,定期分析排查矛盾,分析宗教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考核机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不去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把宗教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民宗工作和打击“乱建私设”、“骗财敛财”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两个领导小组,安排了专职民宗干事,明确各村场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镇、村两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村两级责任制。

  二、依法管理,标本兼治

  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以此规范宗教活动秩序。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我镇大力宣传贯彻两个《宗教条例》,将六月份定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一是将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组织全体镇村干部、7所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华容县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刊出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深入农户宣讲民宗政策,营造了人人了解、重视、支持民宗的浓厚氛围。

  2,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一是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对7家合法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继续完善宗教事务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的人事管理,宗教活动、财务监督、场所建设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查看了制度上墙、财务收支、民主管理、消防设施等情况。半年来,对佛陀寺内部不团结情况多次上门进行了调查。在管理中我们要求场所认真把好“三关”即场所扩建初审关,场所治安管理关和场所消防安全关。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狠抓“乱建私设”和“骗财敛财”等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发了景政办发〔20xx〕6号专题方案,明确了各级责任要求,与29个村场和1个居委会签订了责任状,目前正组织公安、国土、林建部门对5家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三、积极引导,力创和谐

  围绕“队伍建设、依法维权、服务社会”等方面做文章,通过各种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组织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抓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员的培养工作,镇民宗线多次向县宗教局报告请示,并征求业务指导。二是进一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和和鼓励宗教界开展扶贫帮困、救灾、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赛华村道教场所老天宫捐资1万元用于村级公路建设,组织宗教场所向四川雅安捐款捐物2万多元,党外爱心人士、宗教人士向敬老院老人捐赠财物1万多元。三是着力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帮扶,切实为宗教场所办好事办实事,帮助硬化出行道路。

  半年来,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民族宗教的和睦与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投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第五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族宗教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团结和引导全区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营造了宗教和睦、民族和谐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我区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民族宗教事务主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统战部、杏树岗镇、各社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政府办负责,并根据人员变动实际,调整宗教工作组织机构。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全面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科学设定办理环节,再造权力运行流程,尽量缩短时限,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服务链条,并向社会公开,方便信教群众及少数民族群众办事,确保权力事项承接后,运行更加高效有序。

  二是抓好培训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宗教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活动,切实提高了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对新形势下做好宗教事务管理的认识,解决了镇、社区干部工作中的畏难情绪。加大对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力度,以提高宗教界人士明辨是非、增强抵御非法宗教侵蚀的能力。组织广大信众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宗教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信众懂得不但要爱国爱教,还要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三是抵御邪教渗透,打击非法行为。针对***基督教会原负责人郭雅春参加非法按立牧师事件,积极与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公安分局、区委统战部等单位,深入开展案件调查,严肃问责责任人,免去郭雅春教会负责人和社团法人身份,禁止参加***基督教会管理活动,在全区基督教信徒中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使信徒进一步增强了守法意识。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关怀支持信众。不断更新管理理念,逐步从管理控制转变为服务协调,真正实现了依法管理。妥善处理了***宗教教会反映的问题,积极帮助解决现有活动场所修缮的相关手续问题。针对***基督教会负责人变更问题,严格按照民族宗教条例,指导***基督教会重新选举法人和负责人,并依法履行了教职人员备案程序,重新核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结合***区政协委员换届工作,将***基督教会负责人申报为***区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宗教界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宗教事务。围绕人、财、物等关键环节,以***基督教会为试点,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财务公开等专项工作,逐步完善专项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重点建立了***基督教会会计制度和安全制度,要求教会选择工作能力强、信徒威望高的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奉献箱”实现一箱三把锁、三人同时开的管理方式,按时向宗教事务部门提交管理情况报告,定期对教会收支情况进行全流程公开。安排专人负责教堂安全值守,避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六是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民族和谐。为更好服务辖区城市少数民族,组织社区和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城市少数民族进行调查,掌握我区城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认真开展民族更改确认工作,严格落实民族工作政策,开展少数民族更改及确认,依法保障了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20**年工作打算

  20***年,我们将在市局的指导下,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全力做好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依法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秩序,以宗教活动场所年检为抓手,使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工作基本规范。树立依法行政观念,接受宗教界和社会的监督,处理好管理宗教事务和不干涉宗教团体内部事务的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狠抓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宗教工作培训班,充实宗教组织骨干与提高人员素质相结合,提高宗教干部的宗教业务水平和对宗教政策法规的理解把握,促进宗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做好信息工作。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加强重要信息的通报,加大对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工作的调研力度,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法规宣传。采取多种有效宣传形式,向全区信教群众宣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等法规,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全面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把党的宗教政策宣传到基层,宣传到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引导他们依法开展活动。

第六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孙春兰同志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市委会上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筹备进展顺利,在征求29个成员单位和11个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现已进入修订阶段。

  (二)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二是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组织相关区市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的理念,设计制作了“青岛民族e家亲”APP软件,已提交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审议议题。

  (三)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全市6家民品生产企业争取贴息贷款21.96亿元。支持民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九联集团等4家民品企业入围“千家培育”企业。完成了我市“十二五”期间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维护宗教领域维护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与宗教团体和市管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安全应急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二是全力做好“圣诞节”、“复活节”、“春节法会”、“圣母月”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6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步完成换届。通过了协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会长职责分工方案、协会2015年工作计划和协会联系交友10_10工程方案。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着手准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已经研究制定完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深入开展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崂山太清宫老子造像获得国家宗教局准许建设的批复。

  (六)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定期派专人深入宗教团体,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各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民品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上半年,累计捐款达49万余元。

  (七)突出“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深化加强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界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区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活动秩序提供了指导,逐步实现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全覆盖。目前,梳理推进阶段已结束,进入深化规范阶段。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表,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深入阐述“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分析“不严不实”严重危害,并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党组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庆“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座谈交流发言活动。

  (九)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民宗祥润”机关服务品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发展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在引导民族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四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将作为下一步逐步研究解决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发展、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青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心组织全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积极探索清真食品监督新途径;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补贴工作;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份等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引导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区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乱建滥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授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复查复检活动;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扎实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天主教民主办教、神学思想研讨、引导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山东湛山佛学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指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第4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动员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族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探索深化加强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进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原本本读学理论,对照理论找差距,找出差距立即改。通过学理论、查问题、改作风,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第七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案、住户工作台账清晰可查,结亲干部如实填写结亲住户手册,按时完成民族团结创建办要求的各项工作。

  2、每月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截止5月31日共开展5次并向民族团结创建办上报开展情况。

  3、在开展“结亲周”和“民族团结一家亲”住户入户工作中,向亲戚们宣讲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国家惠民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十个一”活动,宣传“三个讲明白、六个讲清楚”,共计开展宣讲5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

  供销社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在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力度还需加大;

  二是在接亲过程中对民族团结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工作开展不够及时有效;

  三是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内容不够全面。

  三、下一步打算

  社会稳定、繁荣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新疆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供销社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下半年计划如下:

  1、紧盯问题短板,进一步细化“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措施方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领导机制、宣传机制、考核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整改工作中存在问题。

  2、健全完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细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再次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丰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内容。

  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还要进一步提高讲政治、讲党性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无小事”的思想,团结一切力量,带领供销社各民族干部职工做好反对分裂和维护稳定工作,为察布查尔县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政治局面。

第八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xx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十堰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市政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宗教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定民族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各级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同帮扶单位创先争优、负责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促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市政府将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快市、县(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建设,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努力在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在农村宗教活动过热过乱治理方面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九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体育局自收到《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后,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

  有分管领导,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二、领导重视

  积极参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关心、关注、支持民族地区体育、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三、认真完成日常工作

  及时排查,妥善处理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参与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反邪教、涉疆、涉藏等维稳工作,积极参与民族干部培训和科技培训,弘扬民族文化,并参与民族节庆活动,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第十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一、工作总结

  1.大力开展民族宗教法规宣传教育。在全市宗教界部署实施以《宪法》及《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普法工程,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均开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栏。按照“五个一”标准,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嵊州市基督教堂创建成为省级普法基地。在嵊州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校)开设宗教政策法规相关课程,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市统战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贯彻,举办4期各类培训。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部署开展升挂国旗专项活动,实现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全覆盖。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嵊州市惠安寺被评为2020年度绍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助学、助业、助困”三助活动,全年共资助本市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9名、高中生16名,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及侨眷困难家庭13户,共计发放帮困助学资金9.7万元,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民宗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宗教工作力量配备,市民宗局具有3本行政执法资格证。民宗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管理反应机制,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和351个已登记编号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全部纳入乡镇(街道)全科网格管理。围绕平安宗教场所

  “1+9”创建指标体系,依托浙江掌上宗教APP,常态化开展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通过宗教场所月度自查、网格员月度巡查、平安巡查员月度督查,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了一批宗教和民间信仰领域的安全隐患,全市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四个平台一张网”的作用在宗教领域得到体现,基层宗教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3.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及时成立市民族宗教团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团体换届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换届工作,对宗教团体班子进行了专门考核,在此基础上择时召开了嵊州市基督教两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嵊州市佛教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和嵊州市少数民族联谊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四个团体均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实现了新老领导班子的政治交接和平稳过渡。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年共筹集300多万元,完成了惠安寺、城隍庙等5处重点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完成第三批6个宗教活动场所内部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提升宗教场所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宗教财务信息化管理,制订《嵊州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年内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和3个宗教团体全部完成财务上线注册登记。

  二、2020工作思路

  1.优化少数民族团结服务。重点依法依规办理少数民族各项事务,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指导乡镇(街道)抓好民族政策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进”宣传活动,有针对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培育,深化示范点品质再提升,新对象培育再挖掘。健全完善各区域少数民族“万人互助”网格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在帮困解难、矛盾调解和服务管理中的作用。指导少数民族联谊会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助学、助困、助业”三助行动,切实发挥联系广泛和桥梁纽带的组织功能。

  2.加强宗教领域依法管理。深化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和宗教场所升挂国旗活动,引导宗教界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帮助宗教界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推进将宗教和民间信仰有关事务纳入全科网格管理,重点开展宗教(民间信仰)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切实加强信息化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高水平推进平安宗教场所创建工作,按照“1+9”创建指标体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考评,促使宗教场所平安和谐有序。有效开展以“治热、治乱、治假、治俗”为重点的“四治”工作,加强重点时期、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时机的安全检查,持续净化宗教领域生态环境,促进宗教场所生产安全。着力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工作,切实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3.促进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健全落实宗教工作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定期开展民宗工作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帮助和促进民宗干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积极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各宗教场所协调内部关系,调整管理组织,规范日常管理。统筹推进宗教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宗教大数据智慧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宗教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宗教工作“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第十一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根据人大调研通知要求,就我乡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乡辖X个行政村,总面积X.X平方公里,草原总面积X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X万亩,总人口X户X人,其中:裕固族 X人,占全乡人口的X.X%;汉族 X人,占总人口的X.X%;藏族 X人,占总人口的X.X%,是一个以裕固族为主,藏、回、土等少数民族居住的多民族聚居地。

  有藏传佛教寺庙X处,殿舍X间,宗教教职人员X人。X年全乡经济总收入达X万元,同比净增X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X.X元,同比净增X.X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乡党委、乡政府始终把民族宗教事业作为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呈现出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抓领导,夯实民族工作组织保障。

  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全乡稳定作为全乡工作的大局,常抓不懈。为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确定了一名党委委员分管宗教工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乡X个村都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级宗教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宗教情况和问题,部署和督促检查宗教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宗教工作动态,为抓好宗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并做到年初专题安排,年终及时进行总结,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将民族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从而促进了全乡民族团结气氛的形成;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使民族干部的数量不断增加,素质不断提高。

  积极从为维护民族团结、振兴民族经济建设中做出成绩的优秀分子中培养,吸收党、团员,推荐到更高一层岗位上工作,在村两委班子建设中,注重选拔培养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分子进入两委班子,从组织上保证了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抓建设,完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和民族团结是两个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整体,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团结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坚定不移地把改善基础设施放在突出位置。X年至今,县宗教局共投资X万元实施了xx村道路修建,在x村修建水塔一座。X至今先后争取资金在X寺修建平安塔一座、筑面积为X平方米的大经堂一座。基础设施的显著改善,大大增强了民族经济发展的后劲。

  四、抓宣传,营造民族发展优良环境。

  通过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宗教事务领域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创新引导方式,积极采取学习恳谈、走访交流、座谈讨论、宣讲辅导、典型示范和革命传统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和自觉行动。

  广泛深入地持久地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在全乡范围内进一步形成各民族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形式上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上和群众息息相关、效果上由群众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加大重大节庆日期间宗教相关规定的宣传,以宗教界人士为重点对象,广泛宣传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促进他们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抓稳定,建立和谐民族关系。

  乡党委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从解决农牧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立了干部包村、党员包片的责任制,每月确定工作重点,实行月汇报、季测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考核机制。

  每季度召开一次群众大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针对农牧民群众办事交通不便、路途遥远、办理时间过长等问题,由财政补贴,开通X—X的班车,解决行路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代理制,目前,共设立便民服务代理中心X个,代理点X个,配备代办工作人员X名。

第十二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7月6日,太平镇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民族宗教工作总结会,会议由镇党委书记苟发灵主持,全体镇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副书记,宗教场所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

  会议通报了太平镇2020年第二季度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第三季度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二季度以来,全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战部、民宗局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宗教工作力度,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充分尊重与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坚决抵御境外渗透,积极发挥宗教界作用,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明显。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座谈会、院坝会等形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信教人员教育引导和民族宗教法制建设。二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坚持每月对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就宗教场所火灾隐患类型、日常火灾的防范、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内容对宗教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进行讲解培训,教育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应用,学会急救和逃生本领。三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杜绝麻痹思想,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抓好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监管防控工作,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三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市民宗委的指导下,我局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工作主题,以加快建成黔东北铁路交通枢纽区域性中心城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队伍自身建设、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为主线,全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民族工作

  1、着力强化学习制度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能力。一是建立了定期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每周星期五开展集中学习,及时召开驻村干部和单位各股室月底工作总结汇报会,查找问题、及时整改,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改变工作作风;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使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及县委政府的决策上来,齐心协力共同致力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通过不断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上明显增强,工作水平不断得到提高,树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新形象。

  2、着力强化项目建设,助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发展项目、民族扶贫项目资金。2016年上半年完成项目6个,投入资金103万元,这6个项目分别为:1、“自主统筹资金25万元(根据我县具体情况,25万元的资金分别用于长丰乡桐坝村赶家坪组通组路维修,长丰乡大田村堰塘湾组通组路维修、长丰乡农晨村胡家组通组路维修、平原镇水车村张家湾组通组路维修),2、县民宗局管理费3万元;3、桶井乡油家渡养殖项目建设20万元;4、煎茶镇新场村500亩前胡标准化种植建设项目20万元;5、堰塘土家族乡高家湾村特色村寨建设30万元;6、德江县傩缘旅游文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土家族传统民间手工艺品综合开发基地建设项目5万元。项目6个,资金总额103万元,中央资金98万元,省级资金5万元,全部用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村民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建设。到目前为止,3个项目已竣工,资金已拨付到位;其他3个项目(即县民宗局管理费,堰塘土家族乡高家湾村特色村寨建设及煎茶镇新场村500亩前胡标准化种植建设项目)未竣工,原因是:由于我县特色村寨的建设,是由县委县政府统一打造,所以在建设过程中,受政府的制约,造成堰塘土家族乡高家湾村特色村寨建设项目未竣工;煎茶镇新场村500亩前胡标准化种植建设项目由于县政府对新场村进行土地整治,从而使项目未实施;县民宗局管理费项目,正在实施中。项目实施后,切实解决群众的出行难问题,使群众增收致富。县级匹配的少数民族项目3个,分别为:合兴镇演艺场平铺石板工程,合兴扶阳古城长廊建设工程和合兴镇演艺场绿化工。

  3、着力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全县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是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抓手,围绕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八进”活动。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分解责任的落实和完成,做好了迎接国家民委检查验收工作。二是积极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开展,利用县乡(镇)赶集日设点接受咨询,以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宣传少数民族惠民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成就,宣传在民族宗教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进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以“五城联创”、“多彩贵州、桃源铜仁、美丽德江”创建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抓好责任区域(段)、办公环境和住宿环境的卫生整治创卫工作;四是利用各种宣传活动设点接受咨询,开展民族“四项教育”八进活动、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工作和行政审批(包括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

  4、着力强化民族古籍古物保护工作,推进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一是强化对少数民族古籍古物方面的指导思想、编写目的,重要意义、编写原则,收录范围,编写方法,撰稿要求等知识学习;二是做好特色民族村寨文化普查工作和做好2016年编写出版《德江县傩堂戏的起源于发展轨迹》一书的相关工作。三是抓好陈列室的古籍古特的保护工作。

  5、着力抓好精准帮扶和驻村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局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帮扶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干部驻村工作和帮扶活动,并派出3名干部到长丰乡桐坝村、大田村、石板村开展驻村工作。一是帮助两个村理清了发展思路,帮助发展产业,走致富之路。二是在我局帮助长丰乡石板村修建便民桥两座,投入项目资金8.3万元,在大田村杨家组维修公路,投入资金5万元,同时帮助桐坝村的办楼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三是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四是开展计划育帮扶工作,我局对长丰乡20户计生户户均发放帮扶资金1000元,共计20000万元。

  (二)宗教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召开集中学习3次,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6月份开展了《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制作宣传专栏1期、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

  2、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认真实施《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监督。

  3、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天主堂、南山寺、普照寺、永盛寺、大龙阡寺等达标场所的创建成果,加大活动场所的环境改善,引导督促了各场所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4、协调了金融部门解决天主堂、南山寺、普照寺、永盛寺开设银行结转帐户问题,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

  5、抓好了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基础信息采集,并完善了相关台帐。

  6、积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一是参与政法委、公安国安开展了法制学习培训班1次。二是教育引导了宗教界增强宪法观念,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三是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实施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禁止“六非”进宗教活动场所,为我县宗教领域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其他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反腐败、反对铺张浪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二是抓好了社综禁毒安全宣传等法制工作,做好了“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工作,发放了宣传,对全县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签订了社会治安、安全、禁毒等责任状;三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干部职工共同签订了计划生育责任状;四是开展了春节期间的安全与秩序“多彩贵州、美丽德江、文明行动”工作;五是做好了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服务及依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2000多人,半年来民族变更11人,档案确认14人;六是协助做好了土家学会工,积极协助土家学会召开党务理事会议;七是积极参与三.八国际妇女节拔河活动和五一国际劳动唱歌比赛,以及其它活动。八是参与扶贫日活动和红十字的一日捐活动,分别捐助资金500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报道不够;二是项目争取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有待提高;四是五城联创工作经验有待加强;五是行政审批工作、民族变更业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还需要创新;六是政协议提案工作还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1、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及中央、省、地、县文件的贯彻落实。

  2、抓好2016年度的项目的实施和验收、以及2016年项目库的建设和项目申报。

  3、加强宗教工作的安全检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4、健全完善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

  5、认真做好五城联创创建工作。

  6、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工作,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7、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8、继续抓好行政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等相关工作。

  9、抓好民族乡镇统计监测培训和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培训及少数民族古籍古物普查工作。

  10、落实好其它相关业务工作。

第十四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五年来,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五年来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
  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按照县上的具体安排,切实把创建工作贯彻于各项工作的始终,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拓宽领域,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全镇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局面。
  3、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对我镇辖区内的庙宇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4、狠抓宗教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宗教领域的团结安定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责任人制度,坚持并落实了矛盾纠纷调查调处月报告、零报告和要情专报制度,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求宗教场所每年搞大型宗教活动时,及时上报镇上审批,防止发生意外。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宗教场所安全防火、禁止乱化缘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主动地解决本辖区出现的宗教问题,截止目前,全镇没有出现因宗教而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
  当前,我镇宗教工作的形势总体是好的,宗教界是稳定的,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是巩固的。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对教职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宣传培训仍不到位。
  今后,我们仍将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重要指示和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扎实搞好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始终保持宗教工作的敏感性和警惕性;二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要早协调、早介入。无论是宗教场所改扩建方面的问题,还是其它方面的宗教矛盾纠纷,只要我们提前着手,调查处理,就会防止矛盾激化,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要加大培训力度,大力提倡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
  总之,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还很重,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扎扎实实地、逐条逐项地去落实、去完成,使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十五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一、抓规范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

  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三、抓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四、加大对宗教活动的指导监管力度,查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XX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基督教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第四季度”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XX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第十六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2020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全面决胜小康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落实全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团结带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广陵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民族工作方面

  (一)、用心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加强民族平等团结教育,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团结、平等、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维护民族领域的稳定,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广陵作出了积极贡献。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通过举办第九届广陵区少数民族艺术节、民族团结花卉园艺节、民族团结教育“五个一”系列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讲解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工作现状、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等知识,教育引导大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好事,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互相团结、互助,用自己实际行动构建和谐美好家园而共同奋斗。全年共投入十万余元,近千名少数民族群众参与,营造出了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二)、真心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我们心系少数民族群众冷暖,把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的事当成最迫切的事来办,切实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在为解决来扬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子女入学问题中,安排专人到他们家中当面核对信息,并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汇报,确保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人有学上,今年通过与教育部门沟通将5名外来务工少数民族子女解决入学问题。顺利为全区32名少数民族学生办理中高加分手续。为全区3000余名常住穆斯林发放了每月11元的清真食品补贴。加强与市伊斯兰协会的联系,做好辖区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因民族问题引发的矛盾。

  (三)关心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困难少数民族群体的生产生活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通过排查,为全区12户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建立基础台账,并与他们进行沟通交流,深入关心他们的生活境况,及时掌握他们的生活动态,认真记录他们反映的各种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梳理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将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重大节日,我们走进社区,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拿出1万元,对20户少数民族家庭们进行慰问。

  (四)尽心支持民族事业发展。持续做好对“鸿兴民族饭店”、“马氏牛羊肉”等清真餐饮企业指导服务工作。经过我们的精心准备,5月21日扬州日报《民族团结看扬州》专栏,专题报道了民族企业扬州纪元纺织有限公司在民族工作的先进做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对全区清真食品经营情况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他们困难,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全年共为少数民族企业解决困难5个,赢得了赞誉。

  二、宗教工作方面

  广陵宗教基本情况:我区是市三大宗教团体的所在地,五教齐全,辖区有区级宗教团体1个。宗教活动场所17个(其中佛教5个、道教1个、天主教1个、伊斯兰教场所2个、基督教场所8个)。教职人员51人(其中男性32人、女性19人)。信徒人数约2.3万人(佛教12400人、道教250人、伊斯兰教4500人、天主教500人、基督教5500人),宗教工作任重道远。

  一、加强组织领导。首先,依托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宗教工作,与组织、宣传、政法、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研究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宗教政策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其次,依据新的《宗教事务条例》,建立健全宗教场所管理制度,并狠抓各项制度落实。针对条块人员变动大的特点,在乡镇街道配齐配强了民宗助理,进一步健全了全区“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构建完善了乡村两级管理网络,使乡村两级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将宗教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内容,明确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履职不力出现问题的部位要追责、问责,坚决动真碰硬。

  二、强化意识形态。我区信教群众多,宗教工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引导权、主动权,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主动作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今年在中央巡视组巡查通报反馈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通报后,按照省、市两级宗教部门要求,我区迅速召开全区宗教工作专项会议进行部署整改,会议请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飞飞住持,孟亚东副区长作具体工作部署,所用乡镇、街道、园区分管党委副书记和统战委员,以及涉及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参加。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有计划、分步骤、多形式地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力求学懂、弄通、做实。通过听讲座、悟内涵、谈体会,分享学习心得等方式,学用结合,深化对十九大报告核心内涵的理解,着力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宗教界人士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集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进入6月份,我们把学习宣传贯彻宣传宪法修正案、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作为做为首要任务,通过赠送法律书籍、指导宗教场所完善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加强辅导与交流等方式,提高宗教场所学习效果。及时组织宗教场所负责人参加市局组织的学习新条例解读专题授课。通过学习,进一步促进了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懂法、守法、用法,爱国爱教。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活动16场次。三是扎实开展“四进”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大力开展“国旗国歌、宗教政策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的“四进”活动。通过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是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激发了助于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激发爱国热情,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国家荣誉感。

  三、落实安全工作。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我们每季度对辖区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深入到每个宗教场所的殿、厅、堂、馆、舍,对场所的消防防火措施、内部安全防范、活动开展方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隐患摸排,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具体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期限,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年检查场所80余次。二是加大对重大节日活动的管控力度。今年农历六月十九观音香期前夕,广陵区副区长孟亚东专门召集公安、消防、城管、安监、卫生、文保和有关街道、社区召开文明敬香工作协调会,对文明敬香和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协调部署,明确责任任务,确保了广大香客信众人身财产安全。在穆斯林的开斋节、古尔邦节、基督教的圣诞节、佛教新年撞钟等重大节日活动,我们提前谋划、周密部署、靠前指导,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三、加强培训演练。我们定期在在全区宗教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全区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脑海里始终有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提高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风险管控能力,为全区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演练12次。

  四、努力做好提案答复工作。今年市区两级人大、政协代表与委员关于民族宗教提案有11个,其中8个为市级人大、政协提案议案,而且都是相对比较棘手问题,我局在充分争取协办单位的意见后,不畏困难,迎难而上,通过大量的调研走访,听取多方意见,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答复意见,并逐个亲自上门答复,得到了代表与委员的赞许,也较好的完成了市、区两级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答复任务。

  五、综合整治维护平安。积极查处非法宗教活动。按照《关于妥善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意见》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市基督教两会在神在堂举办了“以堂带点”专题培训班,我区8个基督教场所负责人参加了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基督教“以堂带点”工作。加大力度治理佛道教商业化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问题,深入推进文明敬香工作,坚决制止乱建寺观教堂和各种借教敛财行为。全年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不法行为和矛盾纠纷4起。3月,会同公安国保部门在曲江街道妥善处理了一起非法传播韩国邪教问题。10月,解决东关街道一起因为烧香引发的矛盾纠纷。



本文来源:http://www.xanzxny.com/content-17-1918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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